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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逸尘居士:禅定指要 十、安住真心,降伏妄心


   日期:2025/3/2 9:07:00     下载DOC文档         微博、微信、支付宝分享

十、安住真心,降伏妄心

——《金刚经》在禅定中的妙用

《金刚经》的全称是《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有人说,般若部经典是全部佛法的灵魂,而《金刚经》却是全部般若部经典的灵魂。《金刚经》的精要,如果简单地说,它是要我们发菩提心,明真心,伏妄心。是以无住为体,无相为宗,妙有为用,要我们做到三心不住,四相皆空,既破我执法执又不落于空执境界,还要我们能运“无所住而生其心”的妙用,广修六度万行。

为什么修禅定要学《金刚经》持《金刚经》呢 ?因为《金刚经》是一部禅经。禅是千经所指,万论归宗的法门,我们修持佛法,若不修禅定功夫,是很难证道的。禅宗五祖弘忍大

师说过:“自性若迷,禅何可救。不识本心,学法无益。 ”《金刚经》就是教我们照自性识本心的。我们运用《金刚经》的圆通妙理,在禅定中行观照般若,就易于通达实相般若,所以,修定必须持受读诵《金刚经》。持受读诵,先要明其理,通其义,然后才能利其行。行又重在心行。

所以,把《金刚经》的要义专列一章。

自从《金刚经》问世以来,它始终闪耀着智慧的光华,照耀着许多人去探求人生的真谛。许多持诵《金刚经》者,因此经而悟道。可以说从普通百姓到帝王将相、学者文人,受《金刚经》的影响者都不乏其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女皇帝武则天,为《金刚经》写了“开经偈”和“云何梵”,流传至今,仍然刊在《金刚经》卷首。曾经编纂过《昭明文选》的昭明太子,为《金刚经》分章节,立标题,一直为后世沿用。禅宗六祖慧能大师,因听到《金刚经》中“无所住而生其心”一句而悟道,故而禅宗一派,六祖以来始终以《金刚经》为其主修经典。达磨祖师西来时,是以楞伽经为印心经典,六祖作如此改动,大约是因为《金刚经》文词较易为更多的众生理解,更有利于普度众生。

从总的来讲,《金刚经》是讲无相无住的。般若智慧的实际,在于不着相,也就是无相。要做到无相无住,就可明心见性,见性成佛。无相之无,不是有无之无,无相是不着相之义。无住,是不住一切相。

《金刚经》的要义,大约可概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发普度众生之心 发普度众生之心 (即菩提心 ),就是发亲证菩提心之心。这是菩萨成佛的资粮。资粮,是佛家的说法,是指资助和粮食。如人远行,必依靠粮食以助其身体之需要,修证佛果,也得借助福德资粮智德资粮以资助自身。如果世间没有众生,成佛就难了,因为佛度众生,众生也度佛。自度度他,自他不二,因而可以说众生是菩萨成佛的资粮。众生之所以难度,是因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遮住了真心。欲破四相,最好的办法是“大其心”,使心量如同虚空,心就自无系执了,这就是得度了。但,度了众生,又“实无有众生得灭度者”。因为有能度之我,就是立了我相,着了我相;有所度之人是立了人相,能所对立,成众生相。这种见抛不掉,像寿命一样,叫寿者相。(关于四相,这里结合经文而作的解释,是对的。但四相的本义,须作一说明,四相皆依五蕴法而起:我相,于五蕴法中,计有实我,有我之所有。人相,于五蕴法中,计我为人,以别于其余五道。众生相,于五蕴法中,计我依五蕴而生。寿者相,于五蕴法中,计我一期之寿命成就而住,若用现代口语来说,就是爱惜自己的寿命,希望长寿。这在佛法中叫“我人四相”。离四相破四相均指此。佛法中还有“智境四相”:一、我相,众生根据涅槃之理而修持,心有所证,便取其所证,心执着而不忘,认之为我,名为我相。二、人相,比上述之我相进了一步,不复认证为我,但还执有我悟之心,是名为人相。三、众生相。较前人相又进一步,虽已超过我相人相,尚存了证悟之相,是名众生相。四、寿命相,比前众生相又进一步,虽已超过证悟之心,尚存能觉之智,如其命根,潜续于内,是名寿命相。此外尚有“藏识四相”,指心体之生、住、异、灭。“果报四相”指生老病死。 )有四相,就成烦恼,所以应该不住法,不住相,无相无住就可成佛。

无住有内外两种功夫。内在的无住,就是内布施,把心内的一切放下。舍得放下,真正

放下了就可算初证菩提了。(布施于此处之义是舍掉放下,有如把钱物施与别人,自己不要了。)外在的无住功夫,是外布施,把身外之物都放下。“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菩萨应如是布施,不住于相”。把色相法相一切相统统去掉,远离诸相。能施之我,所施之彼,和中间布施之物,三轮皆空,诸相不生,则根尘脱落。

如此不住一切相,心量就如虚空一样的广大了。

2.修法身《金刚经》讲成佛之道,首先是发菩提心度尽众生,以为成佛的资粮。入手功夫则应修法身。什么是法身?各宗各派,解释甚多。简言之,法身即佛之真身。性宗认为,真如之理性,有真实觉知之相,理智不二,性相不二,故真如亦即法性,真智亦即法性,此理智不二法性,隐为如来藏,积始觉之功,显其法性,谓之法身。或者说以法性显现之有为无为一切功德法,成就庄严之身,谓之法身。法身有相还是无相,各有说法,但凡夫见不到佛之法身,这倒是确实的。佛之法身,唯菩萨可见,既可见,亦属有相。当然不可以用凡夫的思维去测知其相状了。菩萨之见,亦非用肉眼。所以应说法身既有相亦无相。“是法住法位,世间相常住”,“微妙净法身,具相三十二” (《法华经》 ),此是说法身有相。《涅槃经》说:“是故涅槃名为无相。善男子,无十相故。何等为十,所谓色相声相香相味相触相生、住、坏相男相女相,是名十相。 ”《大乘同性经》说:“如来真法身者,无色、无现、无着,不可见,无言说,无住处,无相,无报,无生,无灭,无譬喻。 ”

对于法身有关知识,作上述简单介绍。法身无相问题,有,是佛说的,无,亦是佛说的。读者自去领悟,佛是不会说错的。

修法身从哪些方面入手呢 ?

(1)破法见离我慢障 实修中,难破的是法见,修持有成,往往因法见而生骄慢心。如果证得某一果位,如果认为我能成道,认为有道可成,这就不对了,这就立起了我人众生四相。如来自己过去在燃灯佛那里,于法亦实无所得,心地必如此清净,才能入无诤三昧。有“无所得心”,十分重要。根据无相这一真理,心中无所执着,无所分别,叫无所得。《涅槃经》说:“无所得者,即名为慧。有所得者,则名无明。”有些修持者,有点感应有点进展,便沾沾自喜,我又得了什么,见了什么。其实,还是在无明里兜圈子。 (向师父谈进境请求指点,不属此例。 )应当明白,有所得心,是取相之心。无所得心,才是无分别智。

佛在燃灯佛所,是证道时的境界,于法实无所得。须菩提证阿罗汉果,也不认为自己有所证有所得,因为那样又着了我人众生四相。有能证之我,有所证之果,能所对立,即落凡流,何得言证。经籍上记载佛在燃灯佛所授记的情形,敬录于此,对修持者明理是很有用的:“海慧当知,菩萨有四,所谓初发心菩萨,修行菩萨,不退转菩萨,一生补处菩萨。此中初发心菩萨,见色相如来;修行菩萨,见功德成就如来;不退转菩萨,见法身如来。海慧,一生补处菩萨,非色相见,非功德成就见,非法身见。何以故 ?彼菩萨以净慧眼而观察故,依净慧住,依净慧行。净慧者,无所行,非戏论,不复是见。何以故 ?见非见,是二边,远离二边,即是见佛。若见于佛,即见自身,见身清净,见佛清净。见佛清净者,见一切法皆悉

清净,是中见清净智,亦复清净,是名见佛。海慧,我如是见燃灯如来,得无生忍,证无得无所得理,即于此时,上升虚空,高七多罗树 (注,约为五百多尺 ),一切智智,明了现前,断众见品,超诸分别,异分别遍分别,不住一切识之境界,得六万三昧。燃灯如来即授记我: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是授记声,不至于耳,亦非余智之所能知,亦非我惛蒙都无所觉。然无所得,亦无佛想,无授记说,授受想,乃至广说言无想者。显是智证而无所取故。想者心法,非是语故,当知此中说智之境界,是故言以净慧眼而观察故。”佛在经中是在向我们介绍他成佛的心要,那就是不着相,不住相。(所引经文见《大集经大慧菩萨品第五》)

上面提到“无诤三昧”,附带作一解释。“无诤三昧”是高层次的禅定 (三昧即定之义 ),能安住于空理境界,人我俱忘,与他无诤,与物无诤。须菩提证得的即是无诤三昧定。

(2)生清净心 自性真心即是佛土。佛土本来庄严,不劳众生再去庄严,如果加上许多修饰品去庄严美化,那不是真正的庄严。这是说我们应当生清净心,既能见境无住,又能见境而应,应而不染。染即系缚,住即执着,着即颠倒。有般若智慧的人,体用一如,于无所住中不废其心。虽生其心,但生亦是不生,外不住六尘,内不住六根,中亦不住六识,所以叫无所住而生其心。心无所住,则名清净,则名生清净心。但是应当知道,心本无住,亦无所生。生其心者,非真有心可生,乃是妙用。无所住是表其体,生其心是表其用。

(3)尊正教 教,梵语为“阿含”,意译为教。“圣人之言,被于下者,在心云法,法发于言云教。 ”(《实用佛学辞典》)明白了教字之义,就易于明白尊正教之义了。尊正教就是要尊重佛所说的经典。经虽为文字,却非一般文字,是文字般若,悟者以之印自性般若,就非一非二了。能够“受持读诵”《金刚经》,就能“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受是接受,持是执行,成就法身为最上,成就报身为第一,成就化身曰希有。《金刚经》有如此殊胜功德,若不尊重,若不受持读诵,那就决非智者了。但如来所说法,毕竟性空不可得。不执于佛,不取于法,如佛说般若波罗蜜,即非般若波罗蜜,既然是“非”,即不可取。但不偏空,仍存假名,所以“是名般若波罗蜜。”所尊者佛法也,但所谓佛法,即非佛法。

(4)行真供养 修持佛法的人,为感佛恩,常用形式上的鲜花果品珠宝珍奇供养于佛。这不是真供养,因为如来是真法身,不可以取相见,亦不可离相见,众生所行供养,以见相为供养,就不是真供养。众生之供养,应以自度成佛,远离诸相来报佛恩。微尘世界,都不执取,佛之三十二相,亦非正觉性体,同属于幻,如此圆观,如此离相,才是真供养大供养。

初学佛法的人,有一些形式上的供养,亦是有用的。供佛拜佛,是在修心,净心,立正信。佛随缘加持,随缘点化,对初学者是有用的,但须明上述之理,不执着在相上。如果越拜越生执着心,今天求财,明天求名,后天求色,那就远离佛法修持的根本了。

(5)精进 修持佛法贵在精进,菩萨六度就有精进波罗蜜。凡夫修持难于精进,是因贪欲未断,我执未除,虽然阅读了佛经,生不起决定心,难入精进之门。那么,舍身命布施,表明断除一切贪爱,是不是精进了呢?也不是,因为苦身心而不修菩提,还是有漏。舍身命的苦行,不如受持此经乃至四句偈的福德大。因为成佛的胜因很多,福德也是重要的条件,是不可以执为空的。此经是最上第一希有之法,但靠自信自悟,不是捐无量七宝可求,也不是舍无量身命可得,只能从精进而得。信心清净,才能生实相,才能算精进。所说信心清净,就是绝无丝毫疑惑知见。所说实相,则是非相。从第一义说,一切法无生,即真如实际之相;从世谛说,不入断灭,乃名实相。实相是假名,即相而离相,即生灭而证不生灭,就是真正的信解受持,是真精进。“离一切诸相,则名诸佛”,修到离一切诸相的境界,那就是精进之果了。

精进要在悟上下功夫,要在实修实证上下功夫,再说具体一点,先在加行上下功夫,然后在禅定上下功夫。

(6)忍苦 经中论及忍辱波罗蜜,是在论及精进之后。精进一深入,就须忍苦。修佛法不能停留在口头讲般若,必须勤苦修行。但忍苦也不离般若,佛说他被歌利王节节支解时,若无般若,即生瞋恨;若以支解为苦,即有我人四相。佛于此时,心无所住,远离诸相 (包括法相 )。心若住于色声六尘,即名不觉。心有所住,即是有心。心无所住,心不可得,即是菩提。

行忍辱波罗蜜,必先离妄生慧。如果心中有个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可发可证,那就是住于色了;若心以为无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可发可证,也是住于色了。二者都是法我,不离名相。应先明根本,证得本空。如未明根本,只是理论上通达,未能实证,那么立也不是,不立也不是,立不立都不是。如果证得本空了,就会立亦得,不立亦得,立不立都得。

无慧苦行,是没有离相的。所谓离相,是即相离相,即众生离众生。如果不明白这个道理,执于割股救鸽,投崖饲虎,那就不是般若智用了。

苦行,不是毁身灭智,应以具足智慧为忍苦。离一切相,发无上之菩提心,心无所住,不问环境逆顺如何,均能忍之受之,并无苦与不苦,并无苦相与不苦相,如是方是真忍苦。

(7)离寂静 学佛法的人,未学以前,常常执虚;学法之后,又常偏空,喜欢寂静,这都不是中道。首先要明白,不可执实,亦不可执有,佛说此法无实无虚,所以应以无住为宗。心无所住,则心光显现,无所不照。若偏于寂静,不能发般若之妙用。明无实无虚之理,就抓住《金刚经》一大关键。若不内求,即不能成就。佛于燃灯佛前曾供养八百四千万那由他诸佛,其功德也未足言胜,因为偏于法相,终属人天有漏之福报,是不究竟的,不如明心见性功德的千万亿分之一。

离寂静,必得以无实无虚为指导。因为无实,无诸相可得,无众生可度;因为无虚,就会现起诸相而度众生。这样,才能理事双融,了无障碍,才能转偏空为知有,不落断常两边。佛法是以通达为主的,喜寂静的人,难起大悲妙用,妙智难显,而且会多生习气。

(8)离喜动 修佛法的人在证道后,易生喜动,自以为有得有证,又执住于法了。毛病在于认为有得有证。那么应追究一下,能证的是谁 ?所证的又是什么 ?幻心非我,幻觉也非我,无我则“能”不立,无“能”则“所”自空。这一根本问题解决了。虽不废所度之众生,已可不着能度之心了。心空寂了,法也空了。所谓喜动,是从有所证有所得而来,如以般若智慧来观察扫荡,即明白“实无有法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心空法空,法见亦灭,以菩提心之本来面目,实在是无有少法可得。

这里虽然讲证道时之微细法垢,但其理亦适用于全过程的修持中。

(9)诸法如义 什么叫诸法如义?就是说,法不可取,法亦不可废。佛于燃灯佛前授记,是实,但无法可得;非实,则又实有其事。只能用无实无虚而如其义,方无偏执。即体即用,非空非有。不教之教,乃达如如之境。以如义而说法,方不偏于无实,亦不落于无虚。无实无虚,就是诸法如义之本相。佛证得无上菩提,但不执取于法,故得此无得之得。凡夫执有,总认为菩提是有法可得的,二乘偏空,亦落入断灭之见。正确的知见,应是不可执有而言实,不可偏空而言虚,于一切法,能如其义而通者,即是如来。

3.明四种究竟 佛为听众说了四种究竟,必须如此,才能究竟登佛地。

(1)净土究竟 此为最初发心决定者而说。应先净其心,心净则佛土净。若取于相,则不名庄严;若取于法,亦不名庄严。不可执有佛土可庄严,亦不可执有庄严佛土之法,应该人法两空,通达实相,利己利他,方可名为真菩萨。这里所说庄严佛土,是指清净身心而言,不是说去把西方极乐世界装修一番。西方极乐世界黄金铺地,你就是亿万富翁也“庄严”不起啊 !

(2)佛知见究竟 肉眼,是凡圣都具有的。天眼,外道也有,非佛独具。慧眼,具足智慧,能识人之根器夙命,有般若之妙用,外道凡夫皆不可能具有。法眼,通达法要,总持一切陀罗尼门,开佛知见,诸漏已尽,得大方便,融入不二之眼。佛眼,照了诸法实相之眼。前四眼至佛,总名佛眼。五眼俱通,名为道通,通达大道无不悉知。大道就是知自心 (明心见性 ),知自心则知众生心,同一切不可得。了达一切不可得,是名知见,并知知见亦属于幻,都名非心,是为佛知见。成就佛知见者,是无上福德性。

(3)色相究竟 具足色身,具足诸相,一定达到内证法身圆满,通达妙理才能显现,故如来不可以色相

见,但亦不可以离色相见。若初显法身,则当圆证不二之境,即山河大地,法遍遍处,无一非我法身。而八十种好三十二相,明知幻化非实,但色空不二,佛亦可具足而有之。未学佛法者,不知法身为何物。初学的人,又以显法身为菩萨成佛事,不是我能办到的,因而惊怖。及修至见法身时,又偏执于法身,惊喜如得至宝,反生厌离色身之想,不能通达实相而至究竟。证入法身圆满者,不立内外诸见,凡诸色相以及山河大地,无一而非实相。这样,如来亦可不离色相见,如是通达,方可称为具足。若已修至明心而见实相者,当然已明色相非相,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是如来之理。不偏有亦不偏空,融入不二。

有的人以“凡所有相,皆是虚妄”为由,否定佛菩萨的存在,这是断灭之见。佛说此语为破众生之四相,以引导众生通达实相之途。如果连佛也是虚妄的,悟有何用 ?觉有何用 ?修佛法有何用 ?明心见性有何用 ?当今之世,法弱魔强,许多邪见、边见、恶见,都打着正法的招牌,蛊惑听众,贻误众生。修正法者,必须深明般若至理,始可不入歧途而证菩提道果。

(4)说法究竟 对于说法,一些人不理解,为何释迦牟尼不承认自己有所说法 ?如果认为如来有所说法就是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那么,这个“不能解我所说”之理指的什么呢 ?我们知道,法身无形,内证无言之理,外能为众生说法,体自空寂,不取相而说,亦不离相而说。说法当净其意,才是真说法者。以为有说法,即着于相,着相就背觉, (佛是觉者 )当然就是谤佛了。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两皆无心,惟以慧照力,决知其为无法可说,但亦不是无说。说法是以不着念为宗的,“不取于相,如如不动”,这是说法的境界。

佛在涅槃时曾告众弟子:“谓我曾说法四十九年者非我弟子;谓我不曾说法者,亦非我弟子。”

4.心具足 佛说法至此,仍引听众,归入心地。心地具足,指以下五点:

(1)正信具足 信佛与众生,体性无二,一切众生皆同具无上平等正信,所以,不用担心在未来末世,众生就不能深信佛法了。因为,众生本有之佛性,于佛在世时并未增加,于末法时期亦未见减少。若明白此理,现代修持佛法的人,更应精进不懈,直证菩提道果。

(2)正觉具足“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无所得耶 ?”佛肯定地回答说“如是如是”,而且还补充说“乃至无有少法可得”。这里所说的菩提,不可以用知去知,不可以用识去识,得无所得,叫做正得;觉无所觉,叫做正觉。如有少法可得,即有多、少、高、下之分,就失去平等心了。若认为我有所得,便立了我相。若认为实有菩提可得,又立了人相。人与菩提相对,又立了众生相。若执此见不舍,如保寿命,又立了寿者相。要知道,一切法都是从觉性流出,而觉性本来具足,不存在得不得的问题,也不存在得多得少的问题。应该明白,所谓法,言妙用则不无,言真实则不有,给它安了个假名叫法,叫菩提。于法要善巧运用,妙观起修。

有如上觉者,称为正觉具足。

(3)正度具足 用大乘佛法去度化众生,使其证得菩提道果,这种功德,是不能用财施来比喻的。佛度众生,不着能度所度之念,因此,无有众生为如来度者。若有能度所度之念,就立了人我四相,就不能名为菩提了。故随缘度化,不废假名,所谓凡夫所谓我,都是方便言说,为成此大利于众生之法施。

(4)正相具足 佛告须菩提,不能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而且专门说了偈语:“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但紧接着佛又告诉须菩提,不要认为佛是因为不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什么如此说 ?佛的偈语,是破众生执取佛为有形相,这样是离开正见不能妙观如来,故以之破众生执有之病。但执空也不对,如果离开具足诸相,又何从表现菩提之得与不得呢?菩提非内非外,非相非非相。法身非相亦不离相,法身虽不以取相见,亦不能离相见。偏执于有,自失本体,偏执于空,就落断灭。有为而不着,有相而不取,有福德而无染。一切诸相,含三十二相与涅槃相,都以妙观正之,那就是正相具足了。

(5)正行 正行是指不着于行,明白一切行动,乃幻身之动作。如来是妙心,本无来去坐卧生灭之相。凡夫执来去坐卧之相为如来,是不明白来去坐卧之相,乃微尘世界幻化之合相。世间之一切合相,散之为微尘,合之为世界,散合都幻,非有实体,给它一个假名就叫合相。但亦须明白,如来之一生,也是有来去诸相的,合相亦是实相,不可执取,不可言说。今之行住坐卧诸相,亦为一合相,不可执取,不可贪着,是名正行。

5.如是决定 佛在《金刚经》结尾时,郑重告诉大家,最后应如是决定:诸法本空,无我无法,“于一切法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非不取于法,取法而不起法相诸见。不执法相,不废法相,湛然不动,这就叫不起法相。佛为众生说法,正为度有,不依有为法,何可入无为?不取有为,亦不废有为,才是圆满。重要的是要起妙观之用,观境境空,观心心忘。九种有为,无一非幻,如此始合般若妙理。佛之说法,实非得已。说人我四见,非人我四见,是名人我四见。发无上菩提心的人,对于一切法,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若执取知见信解,又生法相。佛为人演说,以化身而不住涅槃,演说而不取法相,所以才叫如如,才叫不动。但仍属从有为下手,化有为为无为,终不废妙观之用。综观全经,佛以般若妙用教人,由用显本体,依法成大道,见相知实相,明心见自性,这就是无上甚深微妙法,得之者即得证菩提。但实亦得无所得,证无所证。

《金刚经》博大精深,是六部般若经之精华,简述其要义,实在是挂一漏万,不得已而写,为了帮助修法者寻得登堂入室之门,觅得般若智慧之路,勉力为之。写本章时,参阅了《王骧陆居士全集》中有关《金刚经》的阐释,也参阅了南怀瑾先生的《〈金刚经〉说什么》和宣化上人的有关论述,从大德们的精辟见解中,获益良多,特示真挚的谢意。

《金刚经》能用于社会吗 ?《金刚经》既然是甚深微妙法,必然涵盖世间出世间,普被三根,当然可用于社会了。因为若离了世间的人和事,佛法的用处就难于显现了。

佛法是用来解除人生痛苦和烦恼的。社会上的众生有没有痛苦和烦恼呢 ?不但人人有,而且痛苦烦恼还很多。情爱、名利、荣辱、得失无不困扰着人们,《金刚经》就给了我们解除烦恼痛苦的微妙方法,可以说它普被三根,对人人都有用。人们为什么会生烦恼痛苦 ?其根本的原因是爱执取名相,把虚妄当真实,特别是执我太深,着我相着人相,着众生相,着寿者相。着相甚深,就像用无数条绳索把自己捆绑起来,不得自在,不得解脱。《金刚经》是专破我执的无上法门,在社会上有广大妙用。我们知道,佛法中讲的“五明”,就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为什么要求修佛法的人,要做到五明呢 ?因为世间法和佛法是相通的,无世间法即无佛法。我们了解一下五明的内容:一、因明,是讲辩证法,讲分别邪正真伪的理,是论理学;二、内明,明自己的心宗佛性,是专讲人生内在的学问。内明也是与外明相对而言,其余四明属外明;三、医方明,专指治病救人的医术医学;四、工巧明,指一切工艺技术,如声、光、电、化等等科学技术;五、声明,指精通语言文字的运用。可见,五明对世人来说,都是息息相通,一明都缺不得的。换句话说,社会众生是离不开佛法的。因此,有的人指佛法为迷信,实在是无知和浅薄。佛法于社会,就其作用而言,小可以解除烦恼苦闷,大可以使人悟性成佛。

贪欲是人的恶习。作为社会的人,并不明白人类社会是相互依存的原则,只知自私自利,为自己的私利,不惜损害他人,其结果当然是世风日下,社会更为浑浊。而《金刚经》是讲普度众生的,度化众生还不存这种功德见,就是说,做了好事,帮了许多人,也像没有做过一样,不居功,不自以为了不得。这种心量,这种气质,多么了不起。如果社会上这种人多了,社会文明岂不是达到高度的净化了么 ?当然,培养这种崇高博大的心态,是有一个过程的。只要我们有此心愿,迟早会做到。人人心地光明,尔虞我诈就无容身之地了。

佛是很赞许有大心的凡夫,因为心量大,就易于成就。所说大心,有以下四种特性,一、不甘自弃,决信自己可以成佛。有这种心的人,很明白地认识到,佛菩萨都是凡夫修成的,与那些甘于自弃的人大不一样。甘于自弃的人,总认为自己没有根器,不知道人人俱有佛性这一真理。二、平等看待众生。众生既均有佛性,就都可以修成佛果,因此不轻视任何人。特别不轻视后学。三、魄力胆量胜人,承当力大。此种人,易发大菩提心,以普度众生为己任。四、不易受法的束缚,心量活泼,除习气容易。有此四种特性的心态,称为大心。能否具有大心,先要肯发大心。此种心亦是可以培育的,可以通过修持达到的。

《金刚经》是专门讲般若的体和用的。般若这两个字,所指的义难于尽述。但大体可理解为:“通达世间法,出世间法,圆融无碍,恰到好处,不执取于法的大智慧。”(见《王骧陆居士全集》103页)。明般若之体,起随缘应世的用,解决一切苦厄,这就是般若妙用。《金刚经》认为,凡执我人四相的人,是发不起大心的,应先去四相。去四相又必得先去我相。去我相就是不执取,要明白我身不是我,我心不是我。虽然身相心相都有,那是暂时的有,毕竟非实,所以叫无实。因为暂有,故云无虚。执有不对,执空也不对,执非有非空,也未离执。明白这个道理,就知义即是法,根本是空性。世间一切事相,无非都是假名。但又不可废,不许断灭,不当作真,不上当。用善巧方便之法去应付一切,行般若妙用,就可以得大自在。所谓事来则应,物去不留,就是般若妙用,无住的妙用。

我们的自性本体是湛然不动的,是无形无相的,我们称之为实相。实相的妙用是无住的,所以世间一切相,都是从实相里幻出,但相本体是不动不变的。我们修持,先要从我人众生四相破起。比相细的是四见,即我人众生四见。四相四见遮住了实相,使我们不能见到实相,所以,佛告诉我们“一切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修持佛法到亲见实相时,即可明白,原来一切都是从实相里幻化出来的。尽虚空法界,无非是我的实相,我的佛性,我的妙用,我的大身,人人如是,佛亦如是。无圣无凡,无人无我,一体性空,无彼无此。一切同体,无生无灭。这是真见实相,是用慧见,不是肉眼所见。

再深入下去,是不取法相,不住于法。这是破较为细的四见。一切法,一切见,都是有为法,都如梦幻泡影,什么法都不住,什么功德都不住,那么,心就无系缚了,就得解脱了。我们不住于法,也不离于法。比如走路,每一步都踏在土上,不踏在土上,你就无法走,但路虽在走,却不能每走一步,都把足下的土挖起来带上。比如过河,无船是过不去的,船把你渡过去了,你不能把船再背上。

世间万事万物,虽都虚幻不实,但它都有个名,姑且叫它名相。这个名相是最害人的,世人千千万万,由于我执我见,总在名相上兜圈子,吃尽苦头。佛为我们想了个妙法,要我们深悟般若无住的妙用,把世间的一切统统为我们点了一下,“是名”,不过是一个名字而已,就这么简单。所以在《金刚经》中,多次出现这种句式:“所谓××××,即非××××。是名××××。 ”《金刚经》中,这种句式出现了二十三次之多,这决非偶然。佛为破众生的四相四见,一再地告诉我们,这一切的一切无非“是名”而已,是没有实相的,不要再执着了。佛用“是名”两个字帮我们斩断执着名相之心。这种句式,前不落空,中不落有,后不落断灭。这是金刚般若的妙用,如果我们能用在人事上生活中,就能无一事不圆满了。

有的人未能通达般若妙理,执着于四相四见去谈般若,往往误人误己,断人佛缘。如有人教诲别人说:一切有相,皆是虚妄,并没有佛,也没有西方极乐世界,也没有观音菩萨,什么法身化身统统没有。由于听他说话的人也不明般若之理,信了他的话,就不再信佛法了。这是断灭之见,属于恶见。错在哪里呢 ?错在执空。不懂得佛的自性本体,虽然无形无相,但又可随机起用,随缘显示。为教化众生,可以显三十二种相。修佛法的人,到一定的时候,佛、菩萨都会随缘示现来点化你,使你见到化身。古往今来都发生过,亦有记载,是可信的。有的甚至会得到某一菩萨的具体指点,教给方法,教给手印,并为修法者解答疑难,这是真空不碍妙有。假如佛也没有,菩萨也没有,西方极乐世界也没有,当然各种佛土也没有了,那么佛为我们讲了那么多小乘大乘的修行次第,修行方法,如小乘的四禅八定,菩萨的十地修行,就都成为戏论了,就都纯属多余了,那还需要修行来干什么呢。然而,佛法是步步可证的,所以二千多年来,深受人们的爱戴。

佛说的《阿弥陀经》、《无量寿经》都是讲阿弥陀佛的,如果阿弥陀佛没有,西方极乐世界没有,岂不等于宣称佛是大诳语者了么。阿弥陀佛与观音菩萨,是与东方的众生有甚深缘份的,他们的名字家喻户晓,并非始于今日,至少已经有千多年了。汉地佛法的宏扬,与信奉阿弥陀佛、观音菩萨有极大关系。否定阿弥陀佛与观音菩萨,如果这种理论能得势(当然不可能成为主流理论,它毕竟是断见恶见),那么,在中国佛法的消亡就为期不远了。这种断灭见,危害是很大的,影响于人,造业也是很大的。所以,修持佛法要圆通般若妙理,执有执空、着我相着法相,都不对。

妄谈般若的人,以执空者为多,认为自己什么都空了,什么佛呀佛境界呀十地菩萨呀统

统否定了(以否定为空 ),空到连修的目标也没有了,陷入可笑而又可悲的境地。但金钱名利却又空不掉,这样妄谈般若,是误人误己的。还是去掉我慢心,去掉我相法相,去掉我见法见,认真地读一读《金刚经》,受而持之,闻而思之,然后认真修行,这方是正道。

《金刚经》的要义及妙用,就谈这么多。佛法贵在明理后实修实证,从而明心见性,证菩提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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