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法师开示

佛教故事

幸福人生

在线共修

经咒学习

大宝法王

仁焕法师

净土法门

最近更新

居士文章

佛教仪轨

佛友商讯

电 子 书

净土讲经

大安法师

妙祥法师

印光大师

 

素食护生

佛教问答

世间百态

热点专题

戒杀放生

梦参法师

净界法师

圣严法师

全部资料

佛教知识

法师介绍

佛教寺庙

佛教新闻

戒除邪YIN

慈诚罗珠

寂静法师

昌臻法师

热门文章

积德改命

精进念佛

深信因果

消除业障

学佛感应

益西彭措

达真堪布

济群法师


首页 -->法师开示

 成观法师:大乘百法明门论今注 五、心所有法(五十一种)


   日期:2023/8/17 22:48:00     下载DOC文档         微博、微信、支付宝分享

五、心所有法(五十一种)

论:第二心所有法,略有五十一种,分为六位:一徧行有五,二别境有五,三善有十一,四烦恼有六,五随烦恼有二十,六不定有四。

「心所有法,略有五十一种」:「心所有法」,亦即心相应行法,因这些法属于心王所有,如仆属主;与心相应,如臣随主:心王如「体」,这些心所有法是心体之「用」。所谓「用」,是作用、功能之意。「略」,大略;因为心体之作用,本来应有很多,决定不只五十一个,但为令修行者易于受持,故择要略说此五十一种。

「分为六位」:俱舍论也是将心所有法分为六位,不过却有所不同:俱舍论将徧行五、别境五的十法,合成一位,称为「遍大地法」,其数也是十个,内容一样,只是其分类显然比较粗,不如大乘唯识学详尽。另外一个比较不同的是,俱舍论不称「随烦恼」,而称「小烦恼」,共有十法;而将唯识的随烦恼中的「无惭、无愧」,别立一位,称为「大不善法二」:这当然有其好处,因为可凸显「无惭、无愧」的重要性。然而,唯识学的「随烦恼」之命名,比俱舍论的「小烦恼」,要精当得多;因为「随烦恼」之名指出这类烦恼是「随着」根本烦恼而起的,故意义上深刻得多。又,俱舍论的小烦恼只有十个,而大乘唯识学的「随烦恼」却有二十一个,因此唯识学所论列的法,在深度、广度、及精致性上,都比俱舍论来得高。再者,俱舍论把「贪瞋慢疑」这四法归为「不定法」,显然不是很恰当;唯识学是把这四法加上「痴、恶见」,成为「贪、瞋、痴、慢、疑、恶见」六法,立为「烦恼六」,也就是六种根本烦恼,显然较合理。此外,大乘唯识学五位的第一位「心法」有八种(八识),而俱舍论的心法却只有一种,指意识,其意为将三八识」合成一体,不予细说,亦无论及第七、第八识。可见俱舍的「心法」太略;同时亦可证佛在解深密经及楞伽经等所说:「阿陀那识甚深细,我于凡愚不开演。」(阿陀那识为第八识或第七识之别名)。作如是比较之后,可见大乘唯识学的法相,是比小乘殊胜、深入、广大。(大乘唯识既然是释迦佛及补处菩萨(弥勒菩萨)为诸菩萨所开演的法门,那还有什么话说?决定是比小乘殊胜的——至于大乘是佛说、且定比小乘殊胜,这也是无著菩萨在其所造的「摄大乘论」的主要意旨。) 1.五偏行

论:徧行五者:一作意、二触、三受、四想、五思

「徧行」:「徧」,周徧、普徧。因为这一类心行,具有四种普徧之义,故称徧行。这四种普徧是,,1、徧三性、2、徧八识、3、徧九地、4、徧一切时,

1、徧于三性——「三性」是善、恶、无记三性。这五种心所法,不论是在哪一种性质的心行中,不论它是善念、恶念、或无记念之中,都必定要有这五种心所参与,才能起心行。也就是说,众生不管造善、造恶或造无记业时,都必定有这五 种心所参与:因此称这五心所法为「徧三性」。

2、徧于八识——这五种心所,能徧于八识中起作用,亦即,在八识中的任何一识,若要起作用,必定会有这五种心所;也就是说,在心王起作用时,都能发现这五种心所的踪迹。

3、徧于九地——「九地」是从三界中开出来的(即是把三界再细分),故亦称三一界九地」,密教则称之为三一界九居」,以九地为三界众生所居住之处。此九地为:「欲界」五趣合为一地、「色界」四禅为四地、「无色界」四定为四地,共为九地。又,这九地虽是从三界中开出,但它却可将三界众生的心态、精神状况、身心清净的程度,清楚地区分及标示出来;而且这些众生身心清净的程度,则是依其所得的禅定之深浅而定。简言之,三界众生所居之地,之所以有九种不同,那是由于他们的禅定境界不同所致:禅定愈高,其心的清净程度愈高,所感的受生果报之地也就愈高。此九地为:

1.五趣杂居地:欲界就只有这一地,在这一地中,五趣众生(地狱、饿鬼、畜生、人、及欲界六天)都住在其中,这之中各趣众生,所受苦乐福报虽有不同,所在之处亦有天上地下之别,但他们所共同的,都是「不能离欲」,都是依于五欲杂染。又,「欲界六天」(或称六欲天)为:四天王天、忉利天、兜率天、夜摩天、化乐天、他化自在天。再者,阿修罗因为分属各趣,如有「天趣摄阿修罗」、「鬼趣摄阿修罗」、「畜生摄阿修罗」等, 故但言五趣,而将阿修罗含在其中。诸趣所摄阿修罗道,首楞严经中有详 细之论游,请参考。

2.离生喜乐地:即是初禅的境界。「生」,是指欲界的生死:因初禅已离欲界的生死烦恼,而得初禅之喜乐,即所谓「禅悦为食」是也,故称初禅境界为「离生喜乐地」。或者说,生于初禅天的众生,他们的心灵状态是如何呢?即是「离生喜乐」:尽其初禅天寿之期,他们都是一直处在「离生喜乐」的状态之中,也就是已经远离了欲界的五欲忧恼(「离生」) ,且其心中一直有禅定的喜乐(「喜乐」) 。至于所谓「天人五衰」(天人之天寿将尽时,所出现的五种衰变之相),那是指欲界的六欲天的天人而言;至于色界的四种禅天以及无色界诸天都是没有这些衰相的。问:「欲界天与初禅天,既同是天界,两者有何不同?」答:三八欲天人的天报,主要是修福(持戒、布施)而来,然而由于不离五欲,故其果报虽殊胜,得享天福,却仍在欲界之中;至于禅天之果报,则是一定要离欲、且修定、得定,故其来世果报就能超出欲界,生于『离生喜乐地』的色界初禅天中。」

3。定生喜乐地:这是二禅天众生的境界。因此天之天人,定力加深,于其定中产生更大的喜乐,故称为「定生喜乐地」。

4.离喜妙乐地:这是三禅天天人的境界。因为「喜」受比较粗,「乐」受比较细,而此天的天人之定力又转深,故又舍二禅天中的「喜乐」心中较粗的「喜」心,只留下比较「细」的「乐」心,此乐深细而绵长,其乐甚大,故三界一切乐中,最殊胜、最妙者,莫过于三禅之乐。故称三禅天众生所受用的境界为「离喜妙乐地」。

5.舍念清净地:这是四禅天天人的境界。三禅天之上,天人之定力又更转深,定力一深,其心行便更细,因此不能再忍受三禅的乐受,而以三禅的乐受为「粗」,于是舍此「粗心」而就「细心」,亦即连三禅的「乐受」都舍。至此,既已于初禅舍欲界苦,次于二禅得深定之喜乐,再于三禅舍二禅之喜、只存乐受,最后于四禅中,连三禅的乐受都觉得粗,因而舍之;于是,到此为止,一切苦乐都尽舍了;苦乐既舍,心中即无苦乐念动,因此达于一念清净,心无爱憎,清净无杂,故称四禅天人之境界为「舍念清净地」 。

6.空无边处地:这是无色界天人的境界。此天天人由于厌患色界天的「色质」为有障碍(质碍),不得自在,因此加功用行,灭一切色相,而入于虚空定;住于此定中,其心明净,无碍自在,犹如虚空,无有边畔,称为无色界第一天天人的「空无边处地」。

7.识无边处地:这是无色界第二天天人的境界。因为此天之天人,厌患第一天之「空无边处地」,以其相为粗,转缘于识,与识相应,达心定不动,并观识无有边畔,其所得之自在更胜,故称「识无边处地」。

8.无所有处地:这是无色界第三天天人的境界。此天之天人,又厌患第二天之「识无边处地」,以其相为粗,故入于无所有处定;住于此定中,恬然寂静,诸想不生,故此天又称为「无想天」。此天多为外道或凡夫所修境界;佛法中贤圣,除了钝根罗汉,极少住于此天。以「无想」不能增善、进修圣道,纯粹是沉空滞寂,故贤圣不居。

9.非想非非想处地:这是无色界第四天天人的境界。 「非想」,即非有想, 指非如第二天「识无边处」之有想;「非非想」,即非无想,指亦非如第三天「无所有处」之无想:所以是「既非有想、亦非无想」,而称「非想非非想」。以此天天人,既厌患第二天「识无边处」之有想,又厌患第三天「无所有处」之无想,所以再加功用行,入于「非想非非想处定」;住于此定中,不见有无之相貌,泯然寂绝,清净无为。然此「无为」,非真无为,非圣教之所谓无为,而是压伏色心、令不起现行而已,其种子仍在,故报尽还生。此天亦多为外道所住,以耽于沉寂,不能生善,如水牛入于泥淖,不能自出,是故贤圣不住。又,圣教之圣人(阿那含),多寄居于第四禅之「五净居天」中。

4、徧于一切时——这五个徧行心所,于一切时皆能徧,故称「徧行」。

「作意」:作意心所的体性是「警觉应起心种」,因为每一种心行,都各有不同的「心种」 (心中之种子)来作用,「作意」能令某些特定的心种警觉。作意的业用是「引心令趣自境」,也就是,在某种情境之下,作意先令某「心种」警觉,然后又引领心识趣向当时所缘的境。 「自境」,即各自所缘之境,如「声」是耳识所缘的「自境」,因为不与眼、鼻等共,故称「自」,是独自、特别、专有之意。简言之,在任何心行,任何起心动念之时,必须先有「作意」心所,才能生识,及引起种种心行。因此作意可说是一切心行的「先锋」,它是带头、打头阵的。因此成唯识论引经云:「若根不坏,境界现前,作意正起,方能生识。」因此,作意是一

切识生起的必要条件之一。

「触」:触心所的体性是「令心心所触境-l,ji+:心所、与尘境三者,如何能接触、和合?就全靠这「触心所」的作用;因此,心心所及境三和合,是以触心所为媒介,可说是「触媒」。触心所的业用是作为「受、想、思兰一个心所的「所依」;因为这三个心所,必须依于「触心所」才能生起。

「受」:有触必有受,「受」是领纳的意思。受心所的体性是领纳「顺」、「违」及「非顺非违」的境相。受心所的业用是「起欲」,即是能令心对当前之境,起「欲合」、「欲离」、或「不合不离」之欲望。也就是说,若当前所领纳的「境触」是顺触,则「受心所」能够令心起欢喜相,且起想要跟这「顺触」相合之「欲」。若当前所领纳的境触是「违触」(逆触),则「受心所」能令心起不喜相,且起欲与此逆触相离之「欲」。若当前所领纳的境触是非违非顺,则「受心所」能令心起「舍相」,并令起非离非合之欲。这就是受心所的业用。

「想」:想心所的体性是:「于境取像」,也就是在种种境中,摄取那些外境之影像,这是「想心所」的体性。想心所的业用是:「施设种种名言」,也就是,摄取种种境像于心中之后,再为这些影像安立种种名称,亦即楞伽经所说的「五法」(相、名、妄想、正智、如如)中之前二法:取「相」、及依相立「名」。这就是想心所的体与用。

「思」:思心所的体性是—令心造作。而其业用为:于善、恶、或无记之事,都能役使心去造作。

以上解释五种徧行心所,其中释文以参考成唯识论及窥基法师的百法明门论解为主,并以参酌其它各家之说为辅:而所须知者,即窥基法师之解文,多半亦是依据成唯识论的论文。以下所作释文,亦采如是方式。

2.五别境

论:二别境者:一欲、二胜解、三念、四定、五慧。

「别境」:「别」,各别。「境」,所缘之境。意即,这五心所,它们所缘的境,各各不同(各各有别),非如前面的徧行心所,五个皆同缘一境。因为这些心所所缘的境都各别,所以称为「别境」心所。又,这「别」亦有特别、特定之义,亦即,这五个心所,各自都须缘一个特定的情境,才能生起,因此称为「别境」。例如:「欲心所」必定要缘「所乐境」,才能生起;「胜解心所」必定要缘「所决定境」,才能生起。兹表列如下:

欲心所——缘「所乐境」。

胜解心所——缘「决定境」

念心所——缘「曾习境」。

定心所——缘「所观境」。

慧心所——缘「定中所观境」。

以此五心所所缘之境都是特定的、各别不同的,故称为「别境心所」。换言之,这五心所,只有在某些特定的情境之下,才能产生,且通常是在修行的境界中。因此可说,这五种别境心所,也是修行中不可或缺的要素。

「欲」:此欲不是YIN欲或五欲的欲,而是欲望、愿望之义。欲心所的体性是:对于「所乐境」(所爱乐的境界),希求冀望。其业用为:是精进的所依—亦即,精进须依「欲心所」而起,若无欲心所,则无法起精进心。故修行者若要精进修行,必须先令自己起「欲」,然后才能依于此欲而生起精进;又此欲既生起后,须再不断地自我反复加强之,才能令这欲望更加强烈;修行的欲望越强烈,则能更加精进。又,这「欲」,类似一般显教中所说的「愿」,只不过相宗用「欲」这个字,则意义上更加精确、更加赤裸裸,意涵上比较不暧昧,其范畴较有限定:故行者更容易把握。此「欲」字即类似英文之Desire。

「胜解」:「胜解」,殊胜之解。胜解心所的体性是:于决定境,能作印可。「决定境」,例如世亲菩萨所说的:「色如聚沫,受如水泡,想如阳炎,行如芭蕉,识如幻境,如是决定。」(大乘广五蕴论),这些观察、认知与譬喻都是正确、决定的,非犹豫性的,没有暧昧性的,称为「决定境」。而「胜解心所」能令心在这些决定境上,能作「审决印持」(成唯识论)。「审决」,审辨决断;「印持」,印可受持。「胜解心所」的业用是「不可引转」,亦即,对正理或邪理,审决之后,即如是印可受持,没有任何因缘能引他转变其知见,亦即例如:于所印持之大乘正理,既得如是胜解,便不再受任何凡、外、邪、小的知见所动摇,或退没。而于所审决的外道邪理,亦不会受任何影响而改变,成为接受或赞许。因此可知,这「胜解心所」对修行人来讲,实在是太重要了——若无此心所,则于邪正之判辨、抉择、及坚定执持或破斥舍弃,便无法作到。是故如来圣教弟子,于了知这道理之后,应努力于自心中多培育、长养、加强对圣教正理的「胜解」:「于决定境,审决印持,不可引转。」如是即是修习「胜解」之体与用。

「念」—忿者,不忘也。念心所的体性是:「于曾习境,令心明记」而不忘也。「曾习境」,即曾经学习或经历的事,或者是惯习、或串习之事。对于这些事,都能念念不忘失,这就是念心所的体性。念心所的业用是:能作「定」(三摩地)的所依。亦即,若有「念心所」现前,即得念念不失正念,便能依此正念之心而得定;反之,若失正念之心,正定即无所依,便不能得定。因此,要得定,必须先有正念的「念心所」,作为定之所依。这就是为什么在正教中,佛教弟子修三昧时,必教他们先修「念」—田正念摄心,以念正而不乱,是故得定。因此,「四念住」的念,「念佛、念法、念僧」的念,「六念」(念佛、念法、念僧、念舍、念戒、念天)的念,或「八念」(六念再加念无常、念死)的念,或「念佛」的念、「念咒」的念、「念经」的念等等,都是在修习、熏习这「念心所」;念心所成就,即是「正念成就」;正念成就,便能引发正定,故成唯识论说,为何念心所能为定之所依呢?因为这念心所「能引定故。」可见「念心所」在修行中的重要。

「定」:梵语三摩地(Samadhi),义为等持、或正定。定心所的体性是:「于所观境,令心专注不散」;意即,这「定心所」,它能令心在所观的境界上,专注不散。故大乘广五蕴论说:「谓于所观事,心一境性。」「心一境」即是专注一境不散之义。定心所的业用是:能为智慧之所依,因为「依斯便有抉择智生」(成唯识论),意即,若依于定,便有能抉择的智慧生起,此智慧因为依于定,与定心相应,与清净心相应,所以是真智,而不是散慧、染污慧、黠慧、或邪慧。反过来说,若无定,则慧无所依,无法生起。因此,以论证经,楞严经说:「由戒生定,因定发慧」。可知,欲求无上正智,须先离于散乱、杂染、摄念入定,方有慧起。也就是说,欲求正智,须从正定入手。若得正定,慧即有所依。

「慧」:慧即是智慧,此指正智而言,非世智辩聪之黯慧。慧心所的体性是:于所观境,能作拣别抉择。亦即法华经所说的「能善分别诸法相」的善分别:以有慧之拣择力故,于一切法之体、用、性、相,乃至因、缘、业、果,善、恶、无记等,皆了了分明,不为外相所迷、所惑,故是有慧之用,即称为「能善分别」。又,今人常迷惑,以为「无分别智」的「无分别」,是凡事笼统、迷糊,不辨是非、善恶、正邪,叫作「无分别」——错了!那是愚痴无智、无明合钝,不是佛所说的「无分别」;佛说之真「无分别」是指不妄想分别,不依我执、我见、我慢等而生「妄分别」 ,但并非没有依于正智,而于一切法了了分明、且能抉择之「善分别」。这种当今流行的错误观念必须纠正过来,否则将会搅乱修行,因为「以愚为智」故。其次,慧心所的业用是:能断疑惑,尤其是对正法,若有种种疑网、或犹豫不决、或不信、或迷惑,以有慧心所起,便能以此慧力,观了抉择,而断除其疑。因为「疑」是六根本烦恼之一,且是障碍修行之大者,因此,疑若不除,无法起真修。(心若有疑,即不能全信,即不能安心、全心全意地修行) 。故知断疑在修行中是很重要的一环,楞严经中所谓「咨决心疑」,即是断疑。但若无慧,即无断疑之用。又,断疑即是修行中「断惑证真」的「断惑」之第一步!若于正理疑心、犹豫不断,即于真修行上,第一步都无法踏出去!

3.十一善

论:三善十一者:一信、二精进、三惭、四愧、五无贪、六无瞋、七无痴、八轻安、九不放逸、十行舍、十一不害。

「善」:何谓善?成唯识论说:「唯善心俱,名善心所。」必须是与善心一齐生起的,才能称为善心所。蒲益大师云:「能为此世他世顺益,故名为善。」「此世他世」,即今世与来世。能令今世与来世,在福智上得到顺遂与利益的,就称为善;也就是,有助于福智增长的,就是善,否则即是不善。

「信」:信即诚信不疑。信心所的体性为:「于实德能,深忍乐欲,心净为性」,对于有真实功德及能力之人,意即三宝(佛及三乘贤圣),他们所开示的正理、因果,皆能深信、忍可于心,且乐于闻持、修习;如是之信心,能令其心转为清净,以其信力故,不为邪理或谬事之所引转。这里所说的「忍」,即是胜解,也就是信受正因;「乐欲」即是欲,也就是信正果:以信正果,故乐欲求之。信心所之性能令人心清净,「如水精珠,能清浊水」(成唯识论),又如明矾,能令水澄清:所以金刚经上说:「信心清净,则生实相。」(信心若坚定不动,且有力能令心清净,无邪无妄、无杂无染,则心水澄净:心之实相当即显现。)是故当知,「信心」有去除心中杂染、邪、妄、令心清净的性能。成唯识论又说:像「惭」、「愧」等心所,虽然也都是善心所,但它们并非以令心清净为相,因此「信心所」于诸善心所中,体性独特。再说,各种染一污法(即烦恼、随烦恼),各个都有其特别之相,唯独与「信」正好相反的「不信」心所,它的自相是浑浊的,而且又能浑浊其余的心、心所法。如极污秽之物,能自秽秽他。 (「又诸染法各别有相,唯有不信,自相浑浊,复能浑浊余心心所。如极秽物,自秽秽他。」)可知「不信」心所造恶(成就染一行业)的性能之大。而「信」正好与「不信」相反,因此「信心所」之性是清净。若把这知识运用到修行上,找们就知道,于正理有信心的人,其心易于清净;或者,唯有心清净的人,能于正理生信心。。反之,心中杂染邪妄的人,不易有正信生起。再者,我们常常会觉得很奇怪,佛法这么好,为什么有些人就是不能信呢?其原因就是:他们心中太染污,故无法令性质清净的「信」心所生起。又,为何众生心会染一污而不能生信?因为宿昔极重烦恼恶业所缠,故心不清净。其次,我们又可知,当今佛教界的一个很重大的现象,亦即:有些佛学家,或僧或俗,他们虽深入地研究三藏经论,而且有很多着游,但很多人读了他们的书,都有一个共同的感想,那就是:「令人越读越不信佛法(或三宝)」,而且还对佛所说的道理,提出很多「修正」或「教理改革」的意见,令人对佛法产生疑惑、不信。例如令人不信「佛是一切智人」 (这就是不信佛、不信「一切智」及佛果功德,谤言是后世将佛「种格化」),不信大乘(谤言大乘不是佛说,这是总谤、总破大乘法)、不信真如、及诸佛净土(这是别谤无上法及如来之大悲大智功德)。这正好应了成唯识论中的话:因为那些人虽然研究三藏,但因为他们心中本来不清净、杂染太多,因此虽然研究,但却不信,而这不信,「自相浑浊……如极秽物,自秽秽他。」因此等于到处撒粪,令一切皆不净。是故成唯识论说,,「由此应知,心驷一昏。」也由此可知,为什么信与不信是勉强不来的,因为心清净与心染一污,是一下子勉强不来的:心清净是无量劫熏习的成果,故能生信—心染污是无量劫造恶的结果,故无法起信。也因此须知:你若今世能于佛之正理起信心,那是你无量劫修行得来的成果,故莫等闲视之,亦不可视为当然、或视为「平常」,当须善自珍惜、护持,并咀勉增长之。以上为解释「信心所」的体性。

至于信心所的业用,则是:能「对治不信,乐求善法」。意即,你本来若有信心,但偶然看到或听到不信、或染一污的书籍或书说,因为猛然间心中没有提防,不期然而被那些言论所影响,于是心受染污,因此也会有些「不信」之念生起:然而心中却很不乐,很是冲突,好不烦恼:不过因为原本是有信心的,毕竟这信心已在你心中生根,所以原有的信心势力比较大,因此:心中虽暂时被无意中摄取到的杂染信息搅合、染一污了本心,但只是局部的染一污与动荡:很快的,当心稍为静下来的时候,这原本具有的「信心」之力,便会有如白血球一样,去逐渐吞噬血液中、或身体中的病毒,而令身体再度康复。「信心」亦如是,若有「不远」而来之染一污与「不信」侵入,本具之「信」即能起而抗拒、击破闯入的「不信」,令心再恢复本有的清净,如药治病,故称「信能对治不信。」然而,这是指本来有正信之人,接触到「不信」之信息,才能以其本有之「信」力,对治突发的「不信」。至于原本无信、善根微薄之人,若接触到「不信」、染法的信息,因心中无「信」的白血球可以对治这些「不信」的「病毒」,因此,此人的法身慧命很可能就这样被毒害了!那样实在是冤枉、可怜。更有进者,有一种人信弱德薄,其心染一污,一闻谤佛毁法之语,不但不起烦恼,反而信乐其言,一拍即合,随之附和,而成断善根种性之人。此即是为所谓「善知识」所误。因此佛一再说,修行须「亲近善知识,远离恶知识。」然而怎样判别善知识与恶知识呢?最简要的方法,即是:如果某人所说之法,令你越听越对三宝生起信敬,乃至令你发心如法去修行,那人即是善知识;反之,若有人,虽然他本人看似很有学问或很有修行的样子,但他所说的法,却令你越听越对三宝没信心,越听越对法有疑、乃至不信,对佛所说的,也有很多意见,很多不赞同,觉得佛所说的法有很多因为时代或种谨因缘不同,「须要商榷、修正、改进」;如是非法说法,法说非法,自己浑浊,令他浑浊,因此令你于法有疑、有犹豫、不确定,不能确信,于三宝态度模糊,因此你迟迟不能真正起修,而但溺于言说戏论,自不修行,心中却总对三宝有无尽的抱怨——这种人就是恶知识,或伪善知识;为佛弟子,于此恶伴应当觉知,应速远离,否则你的法身慧命,迟早要葬送在他手中。以上解说「信心所」的第一个业用:能对治不信。其次解说「信心所」的第二个业用:能令人乐求善法。因为有信,心清净故,故与一切善法(佛正法)相应,而能起欲,爱乐修证世出世善法,以求得其善果为乐。故知,真正有信心之人,对他来讲,修行不是件「苦差事」 ,也不是件勉强的事。反之,若以修行为苦事的人,即表示其信心尚未真正发起,因为若真有信心,即能于三宝的真净德中,深信而生喜乐,且于一切世出世善,深信其有力,能得乐果,能成圣道,而起希望之欲,而乐修乐求,以修行为乐。因此,佛说若欲出家,须以「正信出家」,即是此义。若非正信出家,即是非如法出家,或即是「随业出家」(由于业力的牵引而出家,非自知自觉发心出家),如此即不能于出家后,乐于修行、如法修行。因此可知,信心所的业用,对修行人来说,非常重要,因为他可对治不信(防治不信病毒),又可令行者乐修善法,不以修行为苦,而以修行为乐。

再者,关于信的重要性。华严经上说:「信为道源功德母。」(信为一切修道的根源,一切功德之母,以能出生一切功德故。)大智度论云:「佛法大海,唯信能入,唯智能度。」(佛的一切智海,唯有具足信心之人,才能得入,唯有具足智慧之人,才能横度,而得其宝藏。)又,信根是一切善根之本,故恶知识坏人之信心,即是坏人善根之本,亦即是坏人修行之本,故即是「根本坏」;若信根坏,即一切皆坏,一切善法顿时不能生长、顿时萎缩,法身慧命即速断绝,以信不具故,成一阐提人;大般涅槃经说:「一阐提人名信不具,断善根种性,当堕地狱。」故修行人当知信根之重要,当善自护持,如护眼目,莫为恶人所害,徒自受苦。

「精进」:梵文昆梨耶,又译为勤,是为正勤。精进心所的体性是:能于断恶修善之事中,令心勇猛强悍。所谓「正勤」,或「正精进」是指:未生之善令生,已生之善令广,未生之恶遏止令不生,已生之恶断除之令不绩。 「勇猛」是表示「胜进」 ,即是于殊胜法(净法)上精进,而不是在染法上精进。「强悍」表精纯,以别于「无覆无记」的自性清净,故精进不是在染法或无记法上增进,而一定是要在善法上努力,才能称为精进。又,勇猛是在修断事上不畏困难,没有怯弱,更不退转。以上是精进心所的体性;其业用则有二:一、对治懈怠,二、成满善事。对治懈怠是消极的作用;成满善事是积极的功用。所谓「成满善事」,是以精进力故,勇悍不退转,于所得法亦不生喜足,直到圆满成就为止。又,所成满之事,当然是指修行之事。其次,修行者当知:精进根也是修来的,不是天生自然的。我们常听人说:「你为什么能那么精进?我好佩服、好羡慕。为什么我老是精进不起来?总是没有劲儿。」须知,他能那么精进,不知他前世已经于精进根上修了多久,今世才能如此。又,须知,若是越精进,则会越精进,犹如滚雪球,会越滚越大。相反的,若越懈怠,则会更懈怠。因为先前的精进,能成为现在精进之因,而更生精进,因此精进无有已时。你也不必光羡慕别人能精进,须知「精进」是善,也是善根(五善根)之一;而「善」与「善根」都是须要修习、长养才会有的,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亦不是天生自然的、或所谓「与生俱来」的。「开始就不迟」!从现在开始发心修习,很快就会有成绩。

于善心所法中,「信」是众善之本,故列为第一。得「信」之后,起「精进」心,于自心中在法上起大勤勇,断恶品、修善品,能令速成佛智,故于善心所中列精进」为第二。

「惭、愧」:惭与愧是一对:惭以对己,愧对他人。「惭心所」的体性为:「依自法力,崇重贤善。」依自身的觉知力,及法的熏习、教授力,而能崇敬贤人、尊重善法,因此于恶、不善事,起羞恶心,而不愿为。惭心所的业用是:一、消极上,能对治无惭;二、积极上,能止息恶行。谓心中若本有「惭」,一旦忽遇「无惭」之境,即能起而对治之,令「无惭心所」不起。以有羞恶之心,故常能止息恶行。

「愧心所」的体性是:「依世间力,轻拒暴恶。」「世间力」,即现在所谓的舆论之力,或「社会公议」乃至「人言可畏」之力。「轻」为轻视;「拒」,抗拒、拒斥。谓由于在乎舆论之力,因而轻视、拒斥暴恶之行:所以说「愧」是指愧对他人而言。愧心所的业用为:一、对治无愧,二、息诸恶业。

俗语所谓:「人无惭愧,百事可为。」是故要行「正勤」,断恶修善,必须先有惭愧心(羞耻心):不但要在为恶犯过之时,知所惭愧,且要因有「惭愧意识」,而不敢去为恶、不屑造恶;如此才能真正改往修来,日渐进步。因此,发惭愧心,于过恶有惭有愧,能善分辨,才能真正起正精进,行一切修断事,因此在精进之后,列「惭、愧」二心所。

「无贪、无瞋、无痴」:这三个心所,又称为三善根、或三根,因为它们有殊胜的生善能力,且能有效地对治三不善根(贪、瞋、痴)。惭愧心生起后,对于三不善根,才能有效地遏制、止息,从而生出无贪、无瞋、无痴三善根。

「无贪」心所的体性是:「于有有具,无着为性。」「有」,是三有(欲有、色有、无色有)。「有具」,即三有之因;故「有」是三有之果。「无着」,无所躭着或取着。谓对三有(之果)及三有之因,都心不取着,称为无贪。无贪心所的业用是:一 、能对治贪着,二、能令作善。因为唯有自心真正不贪着,才能与人为善,有益于人,因而利人利己:利人者,为大乘善;利己者,为小乘善,或凡夫善。

「无瞋」心所的体性是:「于苦苦具,无恚为性。」「苦苦具」,苦因及苦果。对于苦因及苦果之事,心不起瞋恚。换言之,对于苦恼之事:心不生瞋,称为无瞋。这表示:即使有外来的瞋恼的「刺激」,也不起瞋恚心,这才是真无瞋—亦即所谓「对境不瞋」,而不是只有在「没事」的时候才无瞋,一有境界当前就挺不住了,那不是真无瞋。故可知,前面的「无贪」,也是要「对境不贪」,才是真无贪。无瞋心所的业用是:一、能对治瞋恚,二、能令人作善。若心中有瞋,则一切善事皆不能为;心无瞋恼,心中一片祥和,才有可能造善、修善。

「无痴」心所的体性是:「于诸事理明解为性。」「事理」:「事」如生死、因缘、业果等,「理」如四谛、十二因缘、无我、无生、真如等。对于这一切事与理都能明解,称为无痴。故有人说:无痴之性即是慧。无痴心所的业用为:一、能对治愚痴,二、能令人作善。愚痴即是无明,以不明事理,不解善恶因果,故称无明愚痴。因此若不明因果事理,所造之业即皆与愚痴相应,不能成就善业。

「轻安」:轻安心所的体性是:「远离粗重,调畅身心,堪任为性。」「粗重」,指烦恼,或粗重的烦恼。因为心若有烦恼:心即有负累,因此其心即粗而沉重。心若无粗重烦恼,即如释重负,而身心顺畅,轻松、安适,故称轻安。 「堪任」,即能堪修行。如人无包袱负累,身心又畅快,即堪能远行;故心得轻安,便堪修行。所谓的「修行」,这里是指修止观禅定而言。轻安心所的业用为:一 、能对治昏院,二、能「伏除能障定法,令所依止转安适。」「伏除」,能降伏、断除。「能障定法」,会障碍得定的法。「所依止」,即是身心。谓轻安能够降伏及断除于得定有障碍的因素,也就是扰定之因素,因而令身心转为安适,从而速令得定。所以可知,轻安是修定时,在心已得定、或将得定时的一种善心所,此心所能令身心轻松安适,远离粗重。又,轻安有「身轻安」与「心轻安」二种,皆是在禅定中生起之善法,而令禅定之修习能持续进行。 (成唯识论:「十徧善心,轻安不徧,要在定位方有轻安,调畅身心,余位无故。」瑜伽师地论「摄抉择分」中亦如是说。)因此,若听人说:「我得轻安」,即表示他已得禅定(明•明昱法师亦云:「轻安一法唯定地有,欲界中无。」);如是说时,他不但得禅定,而且于禅定有相当好的境界,因为他在禅定中已有轻安的善法生起,能远离粗重烦恼。是故当知,不可随便对人说:「我觉得好轻安」,否则很可能犯下了大妄语过而不自知(以未证禅定而言已证故)。又,若已得轻安,则能对治昏忱,昏忱盖即可除,睡眠也自然大量减少,乃至全无(因为睡眠是大昏忱故) 。

「不放逸」:「放」,放任、放纵;「逸」欲六尘,迷不知返。不放逸心所的体性是:,逃逸:心若放纵,即逃逝而逸入五「精进三根,于所断修,防修为性。」(成唯识论)三一根」,三善根;「精进三根」,谓依于精进与三善根(无贪、无瞋、无痴),对于所欲修、欲断之事,皆能防备、修断之,其善法令增长,这就是不放逸心所的体性。因此,所谓不放逸心所,是以「精进与三善根」四法为体,而能具防修之功能,非别有体。因此,窥基法师解云:「即此四法防修功能,非别有体」。不放逸心所的业用为:一、能对治放逸,二、能成满一切世间出世间善事。故知若欲成满世间、出世间一切善事,皆须修不放逸。是故佛于大般涅槃经中说:「我此法门名不放逸行。」此所舌不放逸者,有三种—身不放逸、语不放逸、意不放逸。又,禅门所说的「起心动念,念念分明」,即是「念念不放逸」;故知不放逸令人能修一切善法,能防护断除一切身语意不善,能持无上心地戒、能真实修习无上禅,故书不放逸能成满(成就圆满)一切世出世间事业。

「行舍」:舍有两种:「受蕴」中之舍与「行蕴」中之舍;受蕴中之舍,称为「舍受」(即不苦不乐受);行蕴中之舍,称为「行舍」。但舍受是无记性,而行舍则是善性。行舍心所的体性是:「依于精进及无贪、无瞋、无痴三善根,而令心得平等、正直、无功用住。」(成唯识论)。其业用为:一、对治掉举,二、令心静住。谓这四法(精进与三善根),能令心远离掉举等障碍,令心静住,称之为舍;以其能舍粗重的昏忱及掉举,故心才能得静住。据成唯识论,这「舍」又有三位(三阶段:初、中、后)的差别:初舍(第一阶段之舍)为:首先由不放逸除去杂染,然后修初舍(初心舍):即舍去「掉举」之行,令心得平等。中舍(第二阶段之舍)为舍邪曲之行,令心得正直。后心舍(第三阶段之舍)即是舍有功用之行,令心得无功用住。这就是「行舍」的三位差别。又,此行舍即是四禅之「舍定」(舍念清净地),故是善性摄,不是无记。再者,最初舍的掉举,是由于众生依贪瞋痴,而念念攀缘,故令心掉举,今既已舍贪瞋痴,依于无贪、无瞋、无痴三善根、及精进,故心能得不掉举,因而心得平等住,复以「精进」力故,增至正直,乃至无功用行。「无功用行」之义为:不藉加行功用,而得安住禅定。亦即类似所谓「安而行之」。(参考:明•广益法师,百法明门论纂注)。 「行舍」心所,简言之,即是于禅定中,以三善根及精进力,舍去昏忱、掉举,令心寂静而住。此为四禅境界所生之善法。

「不害」:其义为不杀害、不伤害、不损害、不恼害。不害心所的体性为:「于诸有情不为损恼,无瞋为性。」对有情众生,不作损伤、恼害之事。这是十一个善心所的最后一个,但它却是菩萨道的根本,因为「无瞋与乐,不害拔苦」(成唯识论),谓唯有无瞋之人,才能真正于诸众生,施与利乐;唯有心中不害之人,才能拔众生苦;又,与乐为「慈」,拔苦为「悲」,故不害(不恼害一切众生)实为慈悲之本。反之,杀害众生、伤害众生、恼害众生,即是心不慈悲。以上为解释不害心所之体性。不害的业用为:一 、能对治害,二、能起悲愍心。故修行不恼害众生,即能令生菩萨悲愍一切有情的心。

以上为解释十一个善心所。

4.六烦恼

论:四烦恼六者:疑、六不正见。一贪、二瞋、三慢、四无明、五 疑、六不正见

「烦恼六」:即六烦恼。此六烦恼称为「根本烦恼」,因为它们是一切烦恼生起的根本,一切烦恼皆由此而生长。「烦」与「恼」不同。「烦」者,烦躁扰动;「恼」者,恼乱身心:烦者轻,而恼者重:轻扰为烦:重扰为恼。

「贪」;负心所的体性是:能令有情于三有之因及三有之果,生出染着。其业用为:一、能障「无贪」善根;二、能生苦:以由贪爱之力,令五蕴之身生起,复执此身为我,名为「取蕴」;以贪爱取蕴为因,而生出众苦。故知三有苦果,皆由贪生。

「瞋」:瞋心所的体性是—令人于诸苦因与苦果,生起瞋恚。其业用则为:一、能障「无瞋」善根;二、不安稳性、能为恶行之所依。 「不安稳」之义为,因为心怀憎恚,多住于苦,所以不安。「能为恶行之所依」,因为「瞋必令心热恼」,而发「起诸恶业」,所以瞋是不善性,且能生起种种恶行:种种恶行依瞋而生。

「无明」:即是痴。痴心所的体性是:「于诸理事,迷合为性。」「理事」,指四谛、十二缘等因缘业果事,及无常、苦、空、无我等理。对于这些皆迷惑、合钝,不知不觉,犹如人处暗室,不能明见,故称无明。又,无智慧光明,长处黑暗,盲目造作追求,故称无明。这就是无明的体性。无明的业用为:一、能障「无痴」善根,二、能为一切杂染所依。谓心若无明,即能障碍无痴善根的生起,这是痴心所的消极业用。其积极的业用则为:能为一切有漏杂染生起之所依:一切杂染皆依之而起;进而言之,由于无明的原故,便次第生起了疑、邪见(不正见)、贪、瞋等根本烦恼、以及种种随烦恼,因而造诸恶业,且招戚后生(来世)的杂染诸法。(成唯识论:「谓由无明,起疑、邪见、贪等烦恼、随烦恼业,能招后生杂染法故。」)是故可知,无明即是一切有漏杂染的总因:连三毒中的贪瞋:六根本烦恼、以及二十随烦恼,都是从无明生。众生由无明生诸烦恼,复由烦恼心之推动,而造种种杂染生死业,于是戚生后世杂染的依正二报,因果循环,无有已时。附及,「无明」心所,依本论应是第四,在「慢」之后,但成唯识论则将之列为第三,而令贪瞋痴在一起。并且一般也较习惯三毒心合说,故笔者在此系依成唯识论的次第来注释。

「慢」:慢心所的体性为:倚恃我相,于他有情心生高举;亦即恃己凌人。其业用为:一、能障不慢,二、能生诸苦。因为心若有慢,则对于净功德之法,及有德之人,便不肯谦下,由此招戚生死轮转,受苦无穷。这就是慢心所的体性与业用。慢有七种:1慢、2过慢、3慢过慢、4我慢、5增上慢、6卑慢、7邪慢。在一切恶心中,慢心障道是非常大的,因为有慢心,所以就不能真正尊师重道:慢心重的人,多半轻法慢人,对师、对人、对法多不生尊重;因此慢心重的人,常常是越学越傲慢,乃至目空一切,对一切人皆看不在眼里;因为这种人在未学、未修之时就已经很傲慢了,若有所修、有所学之后,通常只会增长他的慢心。所以,诸佛祖师对于慢心重的人,若来求法,即先调伏他的慢心,然后才渐渐教他佛法:慢心不调,学法无益。何以故?以「慢」者即是计我、执我,以自我为大,凌驾他人,而「我」即是生死之本;一般人虽亦着「我」,但他们的「我」不会膨胀到去侵凌他人,而慢心重的人,都是十分自大的,且他们的自大常会侵凌、逼恼他人,故是与佛法的「无我」、及「无我相」,恰相连惇,完全不相应,故不堪修行。若心有慢,如身中有癌细胞,一切所摄取的养分,都拿来壮大增长癌细胞,加速死亡。有慢心的人亦如是,若慢心不除,其所摄受的佛法,不但不能令他增长功德、灭罪生善,反而增长了我慢的癌细胞,结果他就越来越睥睨一切,最后他自己便被我慢给淹没了。一切众生佛皆能度,唯独慢心之人,佛亦难度;如二乘增上慢人,法华会上五千退席,故增上慢人,佛亦不能度他们入无上菩提、究竟涅槃;须

待一段时日,多至八万劫,我相销尽,方能以无我相故,回小向大,然后堪受大法。故知慢心于菩提道上,害人之甚,宜速拔除。

「疑」:疑心所的体性为:「于诸谛理,犹豫为性。」这个疑,并非指一般日常生活中的怀疑,而是特指对佛所说的「谛理」(真理),如因果、无常、无我、苦、空等而舌。「犹豫」,即不能决定,因为对这些谛理,狐疑不信,故不能决意依之而修诸善业。所以疑心所的业用即:「能障不疑善品」。因为不能直前修善,故善法不能得生。所以说疑心所能障不疑、及障善法生起。这疑为何是六大根本烦恼之一呢?因为「疑」是较轻微的不信;疑心若深,即转成「不信」,不信再深,便成为「谤」,故「疑、不信、谤」三者常是连锁反应,从疑很容易变成不信与谤,因此「疑谤」二字常合说。又,因为疑心,令人不能确定信受佛理,令人对正理不能承当、信解,因此对正理的修行就逡巡、踟畸、游移不前,从而障碍了实际去修行,所以说:心中对法有疑的人,无法修善、生善;因此这障碍是很大的。

「不正见」:即不正知见,又称恶见。 「不正见心所」的体性是:能令人于诸谛理颠倒推求,能生染慧。 「颠倒推求」,即是颠倒想,而非正思惟,因而生起种种妄想分别。「染慧」,染一污慧,即是妄想分别之邪慧,以邪慧非但不能令心清净、光明,反而能令心染一污,故称染一污慧。 「不正见心所」的业用为:一、能障善见之生起,二、能招戚今世及来世众苦。因为不正见的关系,所以不能修习正法,因此障碍了善见的生起;又以恶见故,摄受恶法、修习恶行,以此为因,戚得今生来世种种苦果。

恶见(不正见)有五种,又称五见,或五恶见:一、萨迦耶见,二、边执见,三、邪见,四、见取(见取见),五、戒禁取(戒禁取见):

一、萨迦耶见——「萨迦耶」为梵文,义为身,故此又译为「身见」,或「有身见」。 即是外道对于五蕴,不了和合如幻,假名为身,而执身为实有,且以为「我」、以及「我所有」,因此,身见又称为「我见」。以一切众生都依此我见或身见,而起惑造业,故是一切恶见、及有情生死流转之本,故立为五见之首。

二、边执见——又称边见。即是断、常二见。谓即由于萨迦耶见之增上力,又进一步计执五蕴身心为常、为断。「常」,即常见,指计执此「我」永远常住不坏如外道之执种我不变,或灵魂不减等。 「断」,即断见、或断减见,此系计此身心于死后,归于断减,一无所有,无有任何后绩果报,即俗语所说:「一了百了」。此断常二边见,之所以称为恶见,因为它们都能障人修行:执常见者,因为计一切皆常住、不变,故计修行亦不能对业果有所改变,所以不能起正修行。执断见者,因计一切皆归空无所有,悉皆断灭,因此谤言修行亦无益,是故亦令人不能起正修行。

三、邪见——此为谤因果者,否定因果正理,言因果皆无实。因此他们说,修善固不能得善果,造恶也不会得恶果:一切世间,无因无果。以此恶见,误导众生妄造诸恶,而不以为过咎,故当受无量果报,长劫不能得脱。

四、见取——「见」,诸恶见。「取」,取着,指取着以为有涅槃。谓于诸恶见中,妄计有涅槃,并以为胜(胜者,高之义),而生取着,称为「见取」。例如,计断见之「一切皆悉断减」,即是涅槃境界;或计常见之「一切皆悉常住不变」,即是涅槃境界;或计「无因果」即是涅槃清净境界。以恶见取着,以为是涅槃清净,故称见取。

五、戒禁取——「戒」,指外道邪戒。「禁」,限制。「取」,取着。谓有些外道,以邪戒限制其徒众修习某些非理、无益之苦行,如持狗戒(终身学狗瞰粪)、猪戒(学猪),牛戒(学牛吃草),以及拔发、倒吊、终年裸体,一丝不挂(此即所谓裸形外道)、坐于荆棘之中、将下半身埋于土中、全身浸于水中等等,谓今生把苦都受尽了,来世即得生天,纯粹受福受乐。如是邪见勤苦,令人枉受辛劳,又堕愚痴,故是不可取的恶见。以上为解释五恶见。以此五恶见为从第六根本烦恼的「不正见」中开出,故「烦恼」合则为六,开之便成「十使」;「使」,即驱使、役使之义,以此十使为能役使人的心去造作烦恼业,故名为使。「十使」即是以六根本烦恼的前五项(贪、瞋、痴、慢、疑)为「五钝使」,而以第六项的不正见所开出的「五见」(身、边、邪、见取、戒禁取)为「五利使」,合称十使,表列如下,老五钝使(五毒)五利使(五见)六根本烦恼故知「十使」即是六大烦恼所开出的。以上为解释心所有法的第四项:六根本烦恼。

5.二十随烦恼

论:五随烦恼二十者:一忿、二恨、三恼、四覆、五诳、六谄、七懦、八害、九嫉、十悝、十一无惭、十二无愧、十三不信、十四懈怠、十五放逸、十六悟忱、十七掉举、十八失念、十九不正知、二十散乱。

「随烦恼」:即随着根本烦恼而起之烦恼;与根本烦恼相对,故又称「枝末烦恼」,或「随惑」。据戚唯脏鼢,二十种随烦恼又可分为三类:

1. 小随烦恼——相当于限给愉之「小烦恼地法」,包括忿、恨、覆、恼、嫉、怪、诳、谄、害、侨等十种;此十烦恼系各别而起,故称小随烦恼。

2.中随烦恼——相当于俱舍论之「大不善地法」:共有两种:无惭、无愧。因为 此二种烦恼徧于一切之不善心,故称为中随烦恼。

3.大随烦恼——相当于俱舍论之「大烦恼地法」,共有八种:掉举、昏忱、不信、 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因为这八种烦恼系徧于一切染一污心,而展 转与小随烦恼、中随烦恼俱生,故称大随烦恼。

A.小随烦恼

「一忿」:「忿」,怒也。「忿心所」的体性为:依对现前的逆境,发起忿怒其业用为:一、能障不忿,二、会令人执持杖器、刀、棍而与人械斗。因为心怀忿怒的人,大都会发起暴恶的身业,以表显他的怒气:这「忿心所」是以根本烦恼中的瞋烦恼(瞋恚)的一分为体,若离于瞋心所,即无忿的「相」与「用」产生。因为忿是大怒、大暴恶,且会令人行使暴力,动手动脚,故与修行最不相宜;修行之人应能控制自己的脾气与情绪,不要令瞋恚心扩展成为忿怒。

「二恨」:口虽不言,心里暗中气愤叫作「恨」。「恨心所」的体性为—由于先前于心中有忿,虽然已经事过境迁,但仍怀念旧恶,不肯舍弃,因此对人暗结怨恨。「恨心所」的业用为:一、能障不恨,二、令人恒常心生热恼。恨心所也是以瞋恚的一分为体,因此,若离于瞋恚心所,即无恨的相与用产生。

「三恼」:「恼心所」的体性为—由于先前对某人有忿恨,追念往恶,又接触到现前违逆之缘,便兴起暴烈、狠戾之心。恼心所的业用为:一、能障碍不恼,二、多发凶鄙粗言,刺伤他人。恼心所也是以瞋恚的一分为体,因此若离于瞋,即无恼之相与用产生。菩萨修行,不恼他人,因此应勉力而自除此恼心所。

「四覆」:「覆」,即覆藏。覆心所的体性为:对于自己所作的罪咎,由于怕失去利益及名誉,因而加以隐藏,欲令人不知。覆心所的业用为:一、能障不覆(坦白认过),二、能令人心生悔恼。因为覆罪的人,后来必定忧悔懊恼:心中总是不安稳。这「覆心所」,是属于贪与痴各一分摄,因为贪着,怕失去利誉;又因为痴,所以才不怕当来(将来)更大的苦果,而敢于覆罪,企图逃脱。

「五诳」:「诳」,欺诳。「诳心所」的体性是:为了获得利益及名誉,而矫现出有德行的模样,言行诡诈。「诳心所」的业用为:一、能障不诳,二、以邪命为业。因为矫诈虚诳之人,多心怀奇异怪诞的诈谋,且多作出许多虚诳不实的邪命之事,例如看相、占星、卜卦、风水、择日等。这「诳心所」就是以贪与痴各一分所成之体,若离于贪与痴,即无「诳心所」的相与用产生。

「六谄」:「谄」,即谄曲。谄曲之人,其心险曲不直,为达到自己的利益,不惜以不实的赞美等言词逢迎谄媚,以博得他人一时、虚妄的欢喜。 「谄心所」的体性是:为了欺骗、蒙蔽他人,而于外表上矫诈地装出异于常人的仪态,即所谓巧言令色,内心中则阴险曲折。其业用则为:一、能障不谄,二、不能听受良师益友的教诲劝导。因为谄曲的人为了欺罔他人,因此常不惜曲顺、利用时宜,矫设种种方便,一来,可以讨好他人;二来,或也可以用来隐藏自己的过失。其心如是险诈、曲折,因此这种人不堪造就,不听教诲。谄心所也是以贪与痴各一分为体,若离于贪与痴,则无谄心所之相与用。经云:「直心是道场。」因此,谄曲之人很难修行。什么是谄曲的人呢?爱逢迎拍马、谄媚、谀佞、欺善怕恶,看到能力强的人、有钱的人、有势的人就巴结讨好,看到能力差的人、贫穷低贱的人就瞧不起、甚至加以欺压乃至凌虐。这种人是不堪修行的,以其心邪曲不平等故。因此,修行人不可「看高不看低」 ,只尊敬能力强的人、或有修行的人,而对智、能、修行、学问差的人,就表现不屑与不耐,那样是妨道的。简言之,谄曲者与道不相应,以直心是道场故。附及,所谓「直心」,并非口无遮拦、讲话冲撞;那是冒失、粗心、没脑筋、没修养,不是直心。直心是谄曲之相对;因此直心是:对人不欺、不罔、不邪曲、不矫诈、不谄媚、不逢迎拍马、不胁肩谄笑。

「七懦」:「侨」,即高傲、骄傲。侨者,高也,以其心高举,故称高傲为侨。「侨心所」的体性是:对于自己一时的世间盛事(如富贵、才能、言语、政事、文学、名势之类),深生染着,乃至以之凌傲于人,例如以财富凌人傲物,或以才华凌人傲物,目空一切,旁若无人,其高傲的程度到了令他自己陶醉,有如喝酒之人为酒所醉一样,侨傲之人为其侨傲所醉,亦如是。古时文士以所谓「傲骨嶙岣」自高自豪,此于儒者则可,若是学佛修行之人,则是期期以为不可,以「侨」系随烦恼,「慢」则为大烦恼,而此两者乃深相关连,故常合称「侨慢」。人若懦慢,则与道相隔,于道无缘。是故为佛弟子,欲求无上道者,当除侨匣。

侨心所的业用是:一 、能障不侨,二、成为染法的依托。因为沉醉于侨傲的人,其心便会生起种种有漏的杂染法来。侨心所也是以贪爱的一分,作为它的体,若离于贪爱心所,便无侨傲之相与用产生。

「八害」:「害」,损害、伤害、杀害。「害心所」的体性为:「于诸有情,心无悲愍,损恼为性。」为佛弟子,尤其是大乘弟子,秉佛之教,本应悲愍、济拔一切众生,如今不但不如是发悲愍心,反而去逼迫、损恼他人,故知害心所实是大乘道之大忌。害心所的业用为:一、能障不害,二、能令人作出逼恼众生之事,因为有害人之心者,一定会逼恼他人。害心所也是以瞋恚的一分为体,若离于瞋,即无害心所之相与用产生。

「九嫉」:「嫉」,即嫉妒。「嫉心所」的体性是:「殉自名利,不耐他荣,妒忌为性。」(成唯识论)「殉」,同徇,是营求、追求,乃至舍身以赴之义;亦即,拼命地追求之义。「耐」,忍受。此谓,拼命地为自己追求名利,却不能忍受他人的荣耀之事,因而嫉妒人家。嫉心所的业用是:一、能障不嫉,二、常常令人忧郁愁戚、身心不安稳。因为嫉妒心重的人,一听见别人的荣盛之事,便即深怀忧戚,不得安稳。「嫉心所」也是以瞋恚的一分为体,若离于瞋恚,即无嫉妒心所之相与用。

嫉妒心是一种有非常大的破坏及杀伤力的随惑。试想,诸天魔见人修行,为何心生不悦,而欲破坏、阻挠、甚且置之死地7因为心生嫉妒故。不但天魔如是,世间人亦如是,若嫉妒心强的人,见他人有好事,不但不会为他人高兴、庆贺(即所谓「随喜」),反而心生不悦,且暗中希望他的好运赶快过去,赶快倒霉,最好遭受挫折、失败,一蹶不振。这种心态就与「魔心」相应。又,嫉妒心强的人,就是看不得人家比他好,甚至不乐见别人有好事,如升职调薪、得财利、修行进步等好事,即使对方虽交好运,但并没胜过他,他也一样不欢喜,这就是成唯识论所说的「不耐他荣」。这种心态实在要不得,以与魔心相应故,实为障道之大者,故修行亟须去除自心中的嫉妒心,纤毫都不可存留。

「十悭qian」:「悭」,吝也,己之所有,不能与他人分享,谓之悝吝。「悭心所」的体性为:「躭着财法,不能惠舍,秘吝为性。」谓躭溺住着于财或法,不肯惠舍他人,秘藏吝惜。陉吝又有两种:吝财与吝法。悭心所的业用为:一、能障不怪,二、鄙涩畜积,亦即成为一毛不拔的守财奴。成唯识论说:悭心所是以贪爱的一分为体,离于贪爱,即无怪心所之相与用。然而怪与贪也是不完全相同的:贪是贪得、贪多:于「非己所有」之物,想要拥有。而怪则是于「己所拥有」之物,不能施人。而贪与怪配对,可得四种人:

一、贪而不怪:例如有人非常贪心,一心想多得财物,但他为人却很大方,很会赚钱,也很会花钱。

二、悭而不贪:有些人很吝啬,很小气,但他却不贪求、不贪多。例如有人虽赚钱不多,但他认为钱够用就行了,因此也不求发大财;他只在他所赚的微小的收入里,量入为出,节俭过日,但为人却很不大方,很小气,不能施舍助人:这种人就是怪而不贪。

三、又贪又怪:这种人既贪得无厌,又悭吝不施,一切财物到了他手里,就有入无出,有如一个「单行道-l ( one way)这种人即是又贪又怪之人。

四、不贪不悭:这种人既不贪得,又不悭吝;不觊觎非我之物,己之所有又能与人分享。这种不贪不怪的人堪修菩萨道。

菩萨道是以布施为首,以菩萨能施法与众生,故能利乐有情,这就是为什么菩萨的根本法门(六波罗蜜)中,以「檀波罗蜜」为首。为何檀波罗蜜如此重要呢?简言之,若无檀波罗蜜,即无菩萨道,乃至亦无佛道;以菩萨若吝法不施,即非菩萨,不能利乐有情故,故不名菩萨,亦不得成无上菩提。是故当知,怪吝一法,正与菩萨的主要精神相违,故怪吝为障菩萨道之大者。欲修菩萨道者,应自除怪。以上十法(忿、恨、恼、覆、诳、谄、侨、害、嫉、怪)是为「小随烦恼」。所谓「小」者,不是因为它们为害小,或力量小,而是因为它们皆是各别起,牵涉的心所之数量少,故称为「小」。以下释「中随烦恼」。

B.中随烦恼

「十一无惭」:「无惭心所」的体性为:对于自己的品格,及圣人之教法,都无所顾忌,轻视及拒斥有贤德的人,并拒一切善法。无惭的业用为:一 、能障碍「惭」,二、能令人不以过恶为羞耻(犯了过错,也不会觉得羞耻),三、能令人生长恶行,四、成为一切烦恼及随烦恼的助伴,亦即,能助长一切烦恼及随烦恼。

「十二无愧」:「无愧心所」的体性为:丝毫不顾及世人的看法或批评,且崇尚或喜爱暴恶之行。无愧的业用为:一、能障碍「愧」之生起;二、能生长恶行。惭者羞己,愧者耻他。「人无羞耻,百事可为。」人若没有羞耻心,什么坏事都可以干得出来。为何人会无惭愧心呢7因为无明:以心无明故,其心阁钝不见过恶,不知不觉。人若心中如此无明、黑暗,不但不见自心,亦不见法,亦不见一切是非、善恶,则此人不但无法修行,且必成大恶之人。因此,修行者必定要有惭、有愧,才能时时自见己过、知过、认过、改过,因而能增进白法,弃绝恶、不善法。故经云:「有二白法能救众生,一惭、二愧。」

以上无惭、无愧两个心所,皆徧于一切不善法中,亦即一切不善法中,都有这两个心所的踪迹;换言之,心行不善时,必定有无惭、无愧心所,俱时而起。因此,这两个随烦恼,在幅度上比前十个随烦恼大,但比后面八个要来得小,故称为「中随烦恼」。

C.大随烦恼

「十三不信」:不信心所的体性为:对于三宝的真实之事理、功德与能力,不能忍可,亦不好乐、希求,心地污秽,造就是不信的体性。其业用为:一、能障净信,二、能成为懒惰(不修行)之依托。亦即,不信三宝的人,大都于修行上懈怠,不能起精进。成唯识论说:一切染法,都各有各别的自相;唯有这不信,不但「自相」浑浊不清,而且能浑浊其余的心:心所法;正「如极秽物,自秽秽他」,因此说这「不信」的体性,是由于心地污秽而起。反之,信心即是心清净的结果:心越清净,越能对三宝的真实、功德、与能力起信心;因为心清净,故与清净法相应,而三宝的「实、德、能」是清净的,因此唯有心清净之人能够信受。又,依俱舍论,有所谓「四证净」,即「佛证净、法证净、僧证净、圣戒证净」。「证」为声闻乘圣人以无漏智,如实证知四谛理。 「净」,以证四谛理,故于三宝及L罗,皆如实证知其净;以由证而得净,故名为「证净」。此四证净,能令人离不信垢及破戒垢,而对佛法僧三宝及圣戒,产生坚固不坏之净信。复及,前面「善心所」中的信,是一般人的清净心中所生起的信;此四证净则是圣人证道之后,于无漏、究竟清净、无杂染的心中,所生起的究竟不动的信心,亦即是圣人的清净不退之四种信。

又,「不信」心所之所以称为随烦恼,因为它是随着六大根本烦恼之一的「疑」烦恼而起—亦即心若起疑烦恼,紧接着便会有「不信」的随惑跟着起来;乃至若此疑烦恼之势力甚大,它的随惑「不信」甚至会几乎在一剎那间「俱时而起」;此时,这「不信」的随惑,就不是「跟随」、或「随从」,而进身而成「伴随」。简言之,若心起「疑」(根本烦恼),多半会有「不信」的随烦恼随之而生;譬如贼首所至,贼众必随之左右,结伴而行。「根本烦恼」与「随烦恼」之相互关系亦如是。以实例言之,若闻非善知识不如法说法,法说非法、非法说法,以种种邪方便言词,搅乱正法,令听众于三宝处起疑、乃至不信,如前所说,令人疑「佛是一切智人」 、疑佛果功德(三身、四智、自他身土)、疑真如、疑大乘是佛说等等。时际末法,众生修行,须能判别、抉择善知识或恶知识。如何判别?善知识者,系随顺诸佛菩萨教,成就众生之善根,从五善根(信、进、念、定、慧)乃至三善根(不贪、不瞋、不痴),令于诸佛如来清净法教,得正信、正解、信受、欢喜、乃至奉行,是名之为善知识,以引导众生修行如来一切善法,成就众生善根、善因、令修善行,得善果故。反之,若令众生不随顺佛教,疑、谤如来法,以凡夫有限的眼、耳、鼻、舌、身、意境界为标准,来度忖、批判如来法教,乃至如来境界、如来功德,令众生心生不信、不净、不敬,于法不生喜、不生乐,不乐修行,而好言说、戏论、斗诤;如是误导众生,不但断失善根、正知见,乃至谤佛、谤法、谤僧,堕一阐提地,并且依一阐提知见,起而造诸恶业,搅乱正法,断善根种性。如是即是经上所说之「恶知识」 。简言之,善知识与恶知识之别在于:善知识令人于诸佛法

「信受欢喜奉行」;恶知识则令人于诸佛法「不信、不受、不欢喜、不奉行、处处连逆,多所批判、斗诤、否定。」再更简言之:善知识教令随顺佛教,恶知识教令不顺佛教,处处与佛「抬杠」、驳斥佛之所说,与法「过不去」:即是彼等所谓「以批判的心态研究佛法」,也就是经上所说「以生减心学不生灭之法」。

「十四懈怠」:「懈怠心所」的体性为:对于修善断恶之事;疏懒怠惰。其业用为:一 、消极方面,能障精进根生起,二、积极方面,能增长染法。亦即懈怠的入,能滋长杂染之法。不但对善法不能精进的人,称为懈怠,即使在染一污法上勤求的人,也叫作懈怠,因为他勤求染法,便于善法退转。若有人于「无记」事上努力追求,则对于善法并没有进、退的影响,故说不上他是精进或懈怠。在世出世间,一切有成就的人,都是精勤之人;没有懒惰的人能够成就伟大的事业,尤其是出世间自利利他的事业,更是只有赖精进以求、锲而不舍,方得成就。又,身心懈怠者,必生烦恼;其实「懈怠」本身就是一种烦恼,这是很有道理的,因为人正在懈怠时,心中就不期然地生起许多烦恼。简言之,懈怠是修行者的一个大敌,因为一切断恶修善之事,都因懈怠而疏缓、停顿下来,令成就道业之日,遥遥无期。

「十五放逸」:「放逸心所」的体性为:对于染污之事不能防护,而令清净之法不能修习,纵逸放荡身心。其业用为:一、消极上,能障不放逸,二、积极上,成为增长恶法、损减善法之所依。这就是说:由于懈怠及贪瞋痴,而不能防染修净,总名为放逸。故放逸是以懈怠及贪瞋痴四法为体,除此四法之外,放逸别无有体。

「十六昏忱」:「昏忱」,昏昧沉重。「昏忱心所」的体性是:能令灵明不昧的心体,渐渐昏昧、渐渐沉没,而无所堪能(什么事都办不得)。其业用是:一、能使身心不得轻安,因而不得入观(毗钵舍那)。昏忱对修定的人来讲,是一大难关,也是一大挑战,它属于「五盖」中的一盖,称「昏忱盖」;因为昏忱一来,便会把心中之本明遮盖住,令心成一片无明昏昧,因此令人昏昏欲睡,是故昏忱即是无明的具体显现。大凡修定之人,于初修之时,心渐止息,远离散乱,这「散乱」即是修定者要克服的第一关。等散乱渐止之时,心开始沉静下来,但也同时进入第二关:「昏忱」。因为散乱是动相,平时动乱惯了,突然静下来:心思来不及调整,以配合这新出现的静相,因而流于暗昧沉钝,于是昏忱盖生起。若能坚持,努力克服这昏忱关,则于修定上能跨越一大步。

「十七掉举」:「掉」,摇动。「举」,高举。「掉举心所」的体性为:能令心于境,不得寂静。其业用为:能障「行舍」,及障修止(奢摩他)。盖掉举即现代所谓「兴奋」或「心情亢奋」而「静不下来」。掉举的别相即是喧嚣妄动,因为它能令与它俱时生起的心、心所法都不寂静的缘故。掉举有三种:

1.身掉举(身乱动)

2.口掉举(口乱言)

3.意掉举(胡思乱想)

因为掉举能障奢摩他(止),故是修定者的另一个大敌;正好与昏忱成一对,因为掉举障止(奢摩他)、而昏忱障观(毗钵舍那)——然而「止观」正好是修定的两只脚。

「十八失念」:所谓失念,是指忘失正念。「失念心所」的体性为:对于一切所缘境界,不能明记,因而忘失。其业用为:一、消极方面,能障正念,二、积极方面,成为散乱心之依托。此意即:失念的人,心必散乱。瑜伽师地论上说:失念是三不善根中的痴分所摄,因为痴能令念忘失,所以叫失念。遭「失念」对于修定者而言,也是一大忌,因为一失念,即无正念—心一无正念,便马上失定,因此心即陷于散乱境界。故修定者须念念善自护心,令住于正念,令不失念,方能令定心不失。

「十九不正知」:「不正知心所」的体性为:于所观境,起邪谬解。这就成了邪慧,又称恶慧。不正知心所的业用为:一、消极方面,能障正知,二、积极方面,能令身语意多所毁犯。请不正知的人,以于一切事不正观察,而起邪慧,于是毁禁犯戒不以为过,如云:「酒肉不碍菩提路」、或「男女交道为阴阳融合、定慧等持」等。「不正知」即不正知见,或知见不正,以俗话言,即是「观念错误」。这种不正知之人,当此末法,到处充斥,不但毁禁犯戒,且谤佛毁法,实令人忧心。

「二十散乱」:「散乱心所」的体性是:于所缘境,令心流荡,不能专注。其业用为:一、消极上,能障正定,二、积极上,成为恶慧之所依。此意即,心散乱的人,多会发起恶慧、邪慧;因为散乱心不与正智相应,而与邪慧相应。散乱虽排在随烦恼最后,但它却可说是修定者的第一号敌人,以心若散乱,即不能得定,故经云:常自摄心不乱。又,散乱心即与一切染法相应,故瑜伽师地论上说:散乱为痴一分摄,因为散乱是徧于一切染心的缘故。最后这八个随烦恼称为「大随烦恼」,因为它们都是徧染心的缘故,亦即,一切染心中,都有它们的踪迹,故其所涵盖的范围很广,故称为「大随烦恼」 。在此回顾一下:「中随烦恼」(仅无惭、无愧两个)则是「徧于不善法」 ,故称为「中随」 。「小随烦恼」十个,因为是各别起,牵涉的范围小,故称「小随」 。以上为解释二十个随烦恼。

6.四不定

论:六不定四者:一睡眠、二恶作、三寻、四伺。

「三八不定四者」:「六」,第六类心所有法,也就是最后一类心所法,是不定法。「不定」之义为:

、指此类心所,于三性中,没有一定;一切法共有三种性质:善性、恶性、无记性。而这一类心所,其性质不一定是善、不一定是恶,也不一定是无记,故称为「不定心所法」。

二、此类心所,不一定徧一切心行(故与「徧行心所」不同)。

三、此类心所,不一定徧一切地(故与「别境心所」不同)。

由于三性不定、不定徧一切心、不定徧一切地,故称「不定」 。不定心所共有四个。

「一睡眠」:「睡眠心所」的体性是:能令身不自在(不能自主),令心转为合昧忽略。谓睡眠心所一起的时候,能令全身的肢节都废懈,不能支撑,卧亦眠、坐亦眠,有时连站着、走路都会睡着,即使别人摇他,也没什么感觉。这是指身体方面:在心方面,则睡眠心所能令心黑暗无光、冥昧不灵,且作用简略,不能明利精审。这些是睡眠心所的体性。睡眠心所的业用为:能障碍观智。因为在睡眠位的人,其身不能自主,心又极黑合、弱劣,这是由于人在睡时,前五识并不往外缘境,只有单独一个意识在「内门」(心内)合劣而转(起作用、运作),但其运作也并不如醒时的活泼、灵动、精明,而是很简略、合昧。人在入定时,其心、心所法也都寂静,五识亦不缘外尘,但「入定」与「睡着了」不同,其因在于:定中的心是「明」的,而睡眠时的心是「暗昧」的。至于睡时兴醒时的心不同之处,在于睡时的心简略,醒时的心则精审。这也表示,人睡眠时,并非在「无心位」,也不是死掉了,因睡时仍是有心(仍在「有心位」),只是其心之体用暗昧、简略而已;故「睡」与「死」不同,亦不同于「入定」 ,如前说。

再者,睡眠并非无心位,因为人睡眠时,是有一个「睡眠心所」在作用,而此「睡眠心所」是有法体的,且此法体是心相应行法,因此在五盖中有个「睡眠盖」(五盖为:贪、瞋、睡、掉、疑),八缠中有个「睡眠缠」(八缠即八种根本烦恼,八缠为:1无惭、2无愧、3嫉、4悭、5悔、6睡眠、7掉举、8昏忱。)

又,睡眠于三性中不定,因为睡眠有善性、恶性、及无记性。一 、善性的睡眠,例如日常适当的睡眠,或运动、劳作后的小睡,有益于体力的恢复、及维持身体的健康,那是好的,故称为善性。二、恶性的睡眠,如懒惰、懈怠而贪睡、多睡,造成其心昏昏忱忱,不能明觉,不能精勤修行,这就是恶性的。三、无记性的睡眠,例如非甚必要的多睡一、二小时,然亦不造成任何大碍,故其性非善、非恶,称为无记性的睡眠。然依理而言,无记性之事熏习久了,是会增长无明的,故究竟而书,无记性也不是好的。

附及,因为人都要睡眠,而佛法中又有「睡眠盖」及「睡眠缠」的道理,然而修行人应如何看待睡眠呢7应知,佛法是很理性、讲实际、以及讲究修行次第的,修定者虽然应离睡眠的盖、缠,但并非一开始就能作到,而是于修定中,心渐渐得定,故心渐明,明则不昧,故能离睡眠之「暗昧」;因此,修行者于修行上有进步的第一个具体征兆是:睡眠减少了,那是因为心比较不杂染、不散乱、不暗昧的结果。而这三者都有连锁关系:以不杂染,故不散乱;以不散乱,故不暗昧。以不暗昧,故睡眠减少,其心灵明,乃至于得初禅时,可完全离于睡眠。因此,睡眠减少,是修行的境界所致,不能勉强。有很多人不知此理,因此不去修定,而去修所谓「不倒单」 ,那是求果不求因的颠倒。若不修定,不得定,即使勉强行「不倒单」,也不能持久,且身体会熬不住。笔者即见有人长期「练不倒单」(两年之久),终至肝火上升,且患精神衰弱症。若不修定,光练不倒单,那只是「熬夜」而已。故须知, 「不倒单」不是练来的,应是得禅定的自然作用。是故当知,「不倒单」不可修、不可练,应修禅定——莫颠倒修。

虽然睡眠量减少,是修行自然的成果之一 (减少睡眠盖),但也不能以此为借口,而贪睡、多睡,至少也应在合理范围内,尽量节制、减少睡眠。适当的睡眠量,例如在家成人为六至七小时;出家比丘、比丘尼至多为五、六小时。又,若想要睡眠量少,须少吃;饮食若多量,即增加昏忱;因为吃太饱,血液长时间集中在胃、肠、肾中,努力消化、故心、脑缺血,因而昏昧,容易睡着。尤其是修定者,更须自制,不可多食、贪食,以致增长昏忱、睡眠。

「二恶作」:恶作有二种:一、为属心所有法之一,与「悔」同义,故成唯识论译作「悔」,但此「悔」是「追悔」之悔,不是「忏悔」之悔。二、即为戒律中之「突吉罗」,指身、口之微细恶行。

心所有法之「恶作」,又有二义:一、「恶」读为/c<d曰「误」),厌恶之意,即厌恶所作之事,于作恶事后,生出厌恶、追悔之心。二、 「恶」读为寸(音「饿」),谓缘恶心、恶境所作之事,事后懊悔,称为恶作。不过此二义中共同的,都是事后追悔。

恶作又可作四句(有四种状况):

1追悔已作之恶业——这便是善性的恶作(「善恶作」)

2追悔已作之善业——这便是「恶恶作」。

3追悔已作善业之未圆满——这便是「善恶作」。

4追悔已作恶业之未圆满——这便是「恶恶作」。

「恶作心所」的体性为:厌恶所作之业(包括善业或恶业):心生追悔。「恶作」的业用为:能障奢摩他(止)。不但追悔先前「已作」之事是恶作,连追悔先前「不作」某事,也叫恶作。例如有人追悔地说:「我先前为何不作这件事呢?」而懊悔不已,这也是一种恶作。

若于习定中,对先前所作、或不作的事,生起追悔之心(恶作) ,便会障碍修定(修止) 。故经中说:已过不可得,乃至三世心不可得。又,文殊师利菩萨言:「于一切法,不忆想分别,号为禅师。」如是思惟观察,可对治恶作。

「三寻、四伺」:「寻」,是寻求(或寻求推度)之义。其体性为:能令心匆迫急违,在意识所取的名言和境相上,粗转为性。「伺」,伺察(或伺察思惟)之义。(伺之原义为—守候、等待)。「伺心所」的体性为:能令心匆迫急遽,在意识所取的名言和境相上,细转为性。简言之,即寻为粗心,伺为细心。寻与伺二心所的业用为:能作为身心能否安住之所依。而这又要看寻伺是以什么为体而定:若寻伺是以徧行的「思心所」为体,身心便得安住,因为依于思心所的寻伺,其行相比较细缓。但寻伺若是以「慧心所」为体,则身心便不得安住,因为依于慧心所的寻伺,其行相比较粗急,故令身心不安。行禅之中,身心的安住或不安住,都是依于寻伺,因此说寻伺为身心「安不安住……所依为业。」(成唯识论)。故知寻伺二心所法,对行禅者的重要性。

又,以寻伺来区分三界之性,则欲界及初静虑(即初禅)为「有寻有伺地」;在初静虑与二静虑之间的「未至定」, 称为「无寻唯伺地」;二静虑以上为「无寻无伺地」。表列如下:

有寻有伺地

无寻唯伺地

无寻无伺地

以上释心所有法的第六类,不定心所。至此,五位百法的第二位,五十一种心所有法,全部释毕。

 

 



下载DOC文档     微信分享

请常念南无阿弥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脱!

相关资料12条(站内相关文章:成观法师)(五明学佛网相关文章:成观法师)  

 成观法师:地藏法门系列 后记—护法破魔分 

 成观法师:地藏法门系列 四、地藏法门修行自我鉴定及成就次 

 成观法师:地藏法门系列 三、修行魔障与对治法门 

 成观法师:地藏法门系列 二、地藏本尊十观法 

 成观法师:地藏法门系列 为何要修地藏法门 

 成观法师:地藏法门系列 目次 

 成观法师:修福、惜福与檀波罗蜜 

 成观法师:大乘百法明门论今注 九、二种无我 

 成观法师:大乘百法明门论今注 八、无为法(六种) 

 成观法师:大乘百法明门论今注 七、心不相应行法(二十四种 

 成观法师:大乘百法明门论今注 六、色法(十一种) 

 成观法师:大乘百法明门论今注 四、心法(八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