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法师开示

佛教故事

幸福人生

在线共修

经咒学习

大宝法王

仁焕法师

净土法门

最近更新

居士文章

佛教仪轨

佛友商讯

电 子 书

净土讲经

大安法师

妙祥法师

印光大师

 

素食护生

佛教问答

世间百态

热点专题

戒杀放生

梦参法师

净界法师

圣严法师

全部资料

佛教知识

法师介绍

佛教寺庙

佛教新闻

戒除邪YIN

慈诚罗珠

寂静法师

昌臻法师

热门文章

积德改命

精进念佛

深信因果

消除业障

学佛感应

益西彭措

达真堪布

济群法师


首页 -->居士文章

 水野弘元:原始佛教的特质 四、十二缘起


   日期:2021/1/14 13:35:00     下载DOC文档         微博、微信、支付宝分享

原始佛教的特质

水野弘元著

如实译 
  
  四、十二缘起
  在阿含经或律藏等原始经典中,对上述之缘起未作详细的说明。然对缘起说十分理解的人,对这个问题都能自由自在的说明。释尊一代四十五年的说法,可以说皆为缘起说的应用面。即使未指明是缘起,亦为敍述缘起的说法随处可见。因此,直接、间接与缘起说有关的经典极多。尤其在缘起之名目下所说者,亦如上节所述,有各种型式之缘起,其中以由十二项目所成的十二支缘起,最具代表性。尤其在后世,一谈到缘起说就似乎只限於十二缘起(十二因缘)说。因而此节就有关十二缘起作大概的说明。然关於此,在原始经典本身未作详细的说明,亦无一贯地说明。缘起说真正的意义,如所谓[ 缘起甚深],是极其深奥难解的,因此,对於缺乏理解力的初学者,往往以卑近的例子,作浅显易懂的譬喻解说;对於较有几分理解力者,即由较高立场说明缘起,对於最有理解力者,以简单数语说明缘起,就已足够了。例如:佛弟子中被称为智慧第一的舍利弗,入佛教之前,只闻佛弟子阿说示(马胜比丘)所说的:

  「诸法从缘起,如来说是因,彼法因缘尽,是大沙门说。」

简单数语,即知缘起之理,而入佛教(注一)。像这样,缘起说是应各人的智慧与理解力而作种种不同的说明,因此,原始经典中十二缘起之解释,亦无一定的型式。及至部派佛教时代,虽想整理这种种的缘起说,但因部派佛教之性格,如屡次所言及,系採用世俗的低微立场为主,所以对十二缘起的说明解释,亦是世俗的譬喻性说明,以致被误解这种世俗的譬喻性说明,乃为缘起说之本来意义(注二)。大乘佛教兴起,而主张般若空,亦是为了要矫正部派佛教低俗的缘起说之故,其后,大乘佛教更主张唯识说或三性三无性说,亦是欲将缘起说就吾人心的活动加以说明,或作哲学性的详解的缘故。
  由於原始经典本身,对十二缘起没有一定的明确解说,且部派佛教以低俗的形式误传,所以今日不论是西洋学者之间,或东方佛教学者之间,对十二缘起设有一定的解释,而产生种种说法,甚至曾在学界中展开热烈的论战(注三)。然而今恐过於烦琐,故不一一介绍诸学者之说,仅以著者所理解的十二缘起加以解说。
  关於十二缘起,在原始经典中,随处载有定型的经文。其文如下:
  (A)缘无明有行,缘行有识,缘识有名色,缘名色有六处,缘六处有触,缘触有受,缘受有爱,缘爱有取,缘取有有,缘有有生,缘生有老死、忧悲苦愁恼种种苦生。
   (B)无明灭故行灭,行灭故识灭…乃至…生灭故老死、忧悲苦愁恼种种苦灭。  此中,(A)是说明流转缘起,(B)是敍述还灭缘起的。流转缘起本来应从最后项目之老死等苦,溯至最初项目之无明,才是其原型,但今不加以区别,而依上述之定型句,从无明顺次予以解说。
  一、十二缘起各支之说明
  (一)、无明(avijjā),就是没有明。明乃智慧之谓,是对社会人生之真理的智慧,亦是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亦即是了解缘起的道理。无明,就是指没有此种智慧而言,且认为吾人之所以会产生苦恼或不幸,其根本原因,就是吾人没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的缘故。当然,人生的命运中,亦有因不可抗力而产生者,但即使是被称为天变地异的天灾,亦因人类的科学知识发达,而预知其发生,或作正确的予防措施,则较之无知而不谋求对策,其免除灾难之比率理应非常之大。社会人生的斗争或不和、反目,皆由於人们对於世间之构成,即对於社会之彼此有相依相成的连带关系——缘起的理法,缺乏正确的知识,而怠於依此理法之正确努力所致的情形极多。劳动者与资本家、企业家之间的争议,如双方能正确地认识对方的立场,而由公司或企业整体之立场观察,予以善处,则争议很容易即可解决,或可避免引起争议。因为有无视整体,而只想自己的无知与我执存在,所以才会引起无谓的摩擦与纷争。
  因此,若人人对於社会人生应有的态度具有正确的知识,而遵从缘起的理法正确地行动,则世间之苦恼与不幸,当会大为减少。佛教之所以将苦恼与不幸的根本原因——无明,置於最初,即是此故。因而佛教不似基督教,叫人变成如幼儿一般。当然基督教所说的变成如幼儿一般,是指人应该无我无心而言,所以虽与佛教的立场并不一定矛盾,但印度语之幼儿(bāla)通於愚者(bāla),故不能以印度语说变成如幼儿一般。
  (二)行(sankhāra)(注四)所谓「缘无明有行」之行,是行为,亦是行为的集积。行为可区别为:依意识之思考作用(意行)、依口舌之言语作用(语行),依身体之动作(身行)三种。这时,不用说,其行为是伴随着善恶的意志而行。於是由错误的想法,错误的智慧,亦即是由无明,而引起错误的行为。此种错误的行为,例如在意行,则有贪欲、瞋恚、愚痴,在语行则有妄语、恶口、两舌、绮语,在身行则有杀生、偷盗、奸YIN等。就是说,此种错误的行为,皆由无明而来。
  然而吾人的行为,并非只在当时而过后就合消失得毫无痕跡,而是必定以某种形式残留於后。大多数人往往认为行善而不为人知则无用,作恶若不为他人所知就好。其实,不论是善或恶,不论是为人所知与否,必有某些痕跡遗留於其人身上。因为吾人的行为经验,不论是如何细微之事,每一次都会成为经验而蓄积於其人之故。所以如前所述,常常想或作恶事的人,其容貌、举止、态度甚至说话的口气,皆显得粗野凶暴,而被人嫌恶、怖畏,唯恐避之不及。反之,常常想或作善事的人,自然品行温和,易於亲近,一见就令人看出他是平素心地善良高尚的人。不论是善人或恶人,并非特别意识要如此,而是平素细微的经验累积起来,自然流露於外表而明了地显现出其为善人或恶人。
  因此,吾人时时刻刻的一切行为经验,必蓄积保存於吾人之中,形成吾人之知能、性格,进而成为吾人现在的人格。由如此善恶之行为经验所蓄积而成的人格内容,就是行为之集积——「行」。故缘无明之「行」,不单是指每一个善恶的行为本身,同时亦指其集积的人格内容。因此「行」是由无智无明所引起,故必然会成为导致轮回苦恼的错误的「行」。反之,若是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之下所作的行为,及其集积,则应为不会导致苦恼或不幸的「行」。
  要之,所谓的君子慎独、平素之行为最重要,就是指这种「行」的重要而言。吾人将来之命运,乃由吾人平素积好经验,或集恶的行为经验决定。纵使吾人出生时已具有从过去世继承的一定的智能、性格与体质,但依无常无我的道理言,这些智能等并非是固定的,若加以善或恶等条件,即可将之变右或变左。因此,只要吾人於出生以后,在自主上、环境上加正确的条件,集积好经验,则生来的素质得以改善而向上。反之,若加上恶环境或错误的意识行动,则即使生来何等优秀的素质,亦会逐渐堕落低下。这就是吾人必须要时时刻刻不懈怠,正确地行动之理由。
    (三)识(vinnāna)「缘行有识」之识,有认识判断的意识作用之识,与认识判断的识之主体之识二种。认识判断的意识作用,有由五官而来者,与由意识而来者,前者为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藏等前五识,后者为意识,两者合为六识。前者是感觉作用,后者乃包含觉作用及推理、想像、记忆、判断等一切意识作用。其次,识体之识,是上述六识之主体。因此,六识可视为认识判断之作用,亦可视为作用之主体。在原始佛教所用的六识,乃含有此两方之意义,而很少加以明确的区别。今日西洋及我国学者之间,关於识之解释有所差别,即是因此而来。及至部派佛教时代,识皆被解为识体.而识之作用则认为是另外的,故别立心所法。
  然而十二缘起中的识,应视为含有识的作用与主体两方者。可是实际观察吾人之意识活动,得知:知觉判别等之意识作用,不止是活动於其表面的作用而已,且有令其活动的内奥之潜在意识予以协助。关於潜在意识,在原始圣典中未有明确之说明。在部派佛教之阿毘达磨,亦不大作为问题,但后来各部派重视其存在,至大乘之瑜伽行派,更以潜在意识为中心,考察世界人生之活动。这是因为以十二缘起而言,若无视其识中之潜在意识则不能充分说明之故。因此,在原始圣典中,即使未明识中有潜在意识,但实际上若不考虑潜在意识,则「缘行有识」一句之说明,即无法明确。
  吾人普通的认识或判断,皆有潜在意识之作用。例如由吾人认识花的情形即可知其一般。吾人认识花时,眼识仅见显现於视觉上的花,至於知觉或判断其为花,是因曾有看见花的经验,而唤起其经验的记忆,今所见的花,与其经验一致时,即判断其所见者为花。而且若要判断其为白花,则对白、黑、红、青等色彩已有知识,而在不是红,亦不是黑,是白的判断之下,产生是白花的认识。又要判断这白花是百合花时,系在以前有见过或听过百合花的经验,而眼前的花与其经验合致,於是就判断其为百合花。
  如上述,即使认识「白百合花」这样极单纯的事情,其认识判断的作用亦相当复杂,同时亦可知,在判断之时,保持过去经验之潜在意识扮演着极大的角色。潜在意识是由过去的知性经验所得的结果,所以可视为前项所述之经验的集积——「行], 亦可视为由「行」的结果所得的(或行的集积的)潜在意识。不论如何,「缘行有识」就是以过去之全经验为根据,而产生现在的认识判断之意。过去集积恶经验者,其经验成为一种先人见,成为其人格,因透过其错误的先入见看东西或思考,所以其所作的判断亦是错误的,这是理所当然之事。总之,不论是吾人的意识作用,或是认识判断的识体,必定都负有过去之善恶等的全经验,所以此识为无色,或为白纸状态,事实上几乎是不可能的。此谓之「缘行有识」。
  关於识,应注意的是,此识不论是表面或是潜在识,绝不可作为本体性之实体视之。识不只是作用的识,识体的识,亦皆是现象,乃与时时刻刻的经验一起,不断地变化着,所以并非固定不变之实体。由外教出家之一比丘,将十二缘起之识,视为是生死轮回的主体,是如灵魂般的本体性之物,因为不捨此种想法,而被释尊呵责,指摘其想法之错误,并重新说明缘起的正确看法(注五)。
  (四)名色(nāma-rūpa)、(五)六处(salayatana)谓「缘识有名色,缘名色有六处」故识、名色、六处各各有关系。然此三者之关系,不一定是时间先后的因果关系,亦意味着同时存在之关系或是前途之论理性关系。而且可视为识、名色、六处三者,是表示同时依存之相互关系者。此中,识是包含表面识与潜在识的识体,名色是认识作用及认识对象,即物质(色)与精神(名)。当然认识判断的对象,除物质与精神之外,尚有概念、名目等,但这些亦都包含在「名」之中。要之,成为识之对象的一切事物,皆以名色一语表现。因此,名色亦可谓是六识的对象、色、声、香、味、触、法六境。为眼识对象之色或形状即是色,耳识之对象声等即是声,为身识(触觉)对象之可触之物即是触,为意识对象之一切存在非存在即是法。
  其次,要认识判断这些识之对象,必须要有感觉知觉之器官或能力。有其能力的器官就是六处,六处者,乃指眼根、耳根、鼻根、古根、身根、意根等六根。此中,眼根是视觉器官(视神经),或由此而来的视觉能力,而不是吾人一般称为眼的眼球。同样的,耳根、鼻根、舌根、身根,亦是听觉器官或听觉能力,乃至触觉器官或触觉能力,意根是思惟器官或思惟能力。如将识、名色、六处之关系,具体的说,例如,为产生视觉的认识,则必须眼识、色境(视觉之对象)与眼根(视觉能力)三者同时存在。同样的,为产生思惟判断之意识作用,亦须要意识、法境(意识之对象)与意根(思惟能力)三者同时存在。因此十二缘起中之识、名色、六处三者,乃是指生起认识或判断之识作用所必要的三个条件,有此三者之同时存在,始起认识判断之作用。
  除此十二缘起之「缘识有名色,缘名色有六处」之所谓识、名色、六处三者之关系以外,在阿含经等的原始圣典中,以「缘根与境有识」之形式,屡次述及认识之过程(注六)。这是就依眼根与色境生眼识,乃至依意根与法境生意识之事所言,亦即是敍述感觉、知觉之认识发生的经过。以认识过程而言,与其依十二缘起之识、名色、六处三者之关系,不如说「缘根境生识」较为普遍。然而两者皆列出根、境、识三者,唯其列举之顺序有所不同,十二缘起之顺序为识、境、根,而一般的认识说则为根、境、识。然则,同为说明依感觉知觉之认识过程,是否容许如此之差异?如前所述,在此认识关系中,根、境、识:三者乃同时存在,故其顺序以何者为先均可。唯十二缘起,因其前有无明与行,而由行至识之关系而来,或许因而採取识置於最先,而后说境与根之形式。关於此,将於后再敍过。
  (六)触(Phassa)所谓「缘六处有触」之触,在十二缘起说中,虽说触只缘六处,但事实上,触即是根、境、识三者之接触。故在一般的认识说,於前项所述之「缘根境生识」之后说「三事(者)和合触」,乃将触作为根、境、识三者之和合接触。此种说明是有关触的正确说明。触系指在感觉、知觉之认识作用之过程中,根(感觉知觉器官或能力)与境(对象)以及识体三者之接触,或接触之状态而言。由这一点亦可知,十二缘起的识、名色、六处、触之关系,与普通认识说的根、境、识、触之关系相同。又缘起说之中,亦有依此认识说,而由根境识为始,其后则与十二缘起相同,依序为触、受、爱、取、有、生、老死之缘起说(注七)。由此点观察,亦知十二缘起之识、名色、六处,是说明根境识三者的。
  (七)受(vedanā)[缘触有受]之受,是根、境、识三者和合之后产生的苦乐等感受作用。受有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三受,更有分为肉体上与精神上两方面,而作为忧、喜、苦、乐、捨五受。三受与五受之关系,如下表:

 

  可以说,将苦乐区分为肉体上感性上者与精神上知性上者两方面,而不属於苦亦不属於乐之中性感觉、感情,则不予区别。感性上的苦乐是由痛觉等神经所左右的客观的苦乐为主,而精神上的苦乐喜忧,则是依人而感受性不同的主观的苦乐。
  本来精神上的苦乐,是依主观之欲求如何而产生的,精神的欲求不能满足时,即产生苦恼与不满,欲求被充满,则感到悦乐与满足。其欲求与感觉或依周围环境而定,不过由主观方面而言,是依其人过去的经验,依先入见之不同,因入而异。例如,见到同样的白花,有人感到非常的悲伤,有人觉得很高兴。此时之过去经验,以十二缘起而言,系指无明、行。可以说因无明与行依人而异,所以产生认识时,对其苦乐等等之感受,亦因人而异。此谓之「缘触有受」。
  (八)爱(tanhā)「缘受有爱」之爱,亦译为渴爱,这是如口渴者求水般之热爱之谓。此渴爱与基督教所谓的神爱,佛教所谓的慈悲怜悯的爱全然不同,是由错误的想法而生起的盲目的爱。产生苦恼的根本原因虽为无明,但其直接原因则是渴爱。故在四谛说,将产生苦之原因条件的集,说明解释为渴爱。於此乃将渴爱分为欲爱、有爱、无有爱三种。此中,欲爱是指感觉上的爱欲,尤指男女间之性爱欲。有爱是对有(存在)之欲求,是於死后欲生於幸福世界的欲望。无有爱是因吾人之生存,无论何物皆不安定,充满着不安与苦恼,即使是一时的享乐亦将成为苦恼的原因,在轮回转生期间,终究无法获得心的平安,故希望获得没有转生再生的非存在(无有),这种欲求渴望即是无有爱。
  祈求来世的幸福,或欲求非存在之状态,这种事在今日之人们到底是无法想像的,不过在释尊时代的印度,由於对现世之不安苦恼或绝望感,似乎将追求来世的幸福、或否定必伴随不安苦恼的生存,而憧憬空无之世界等事,认真地思考。追求五官的享乐,恣意情欲的所谓颓废堕落主义的欲爱,是不论何时、何种世界亦皆存在的,这虽是基於人的本能的欲求,但在思想界及政治、经济界混乱的释尊时代,正如在这种时代常有一般,追求这种欲爱者,想必是特别的多。
  总之,人总有一种像不得不去爱求不可爱者那样的,盲目的欲求。若将此种欲求反过来,亦会成为不得不憎恨不可憎恨者,这样错误的感情。因此,渴爱是错误的爱,、亦是错误的恨。如所谓「缘受有爱」,吾人因无明与行而来的错误的过去经验,以致有偏见或先入见,故认识事物时,乃产生苦乐等之感受作用,而对於给与苦忧者,即产生欲子逃避厌恶之憎念,对於令其感觉乐喜者,则产生将之爱求之爱念。苦乐等之感受作用,其主观愈是激烈,则所产生的爱憎之念亦愈强烈而且合盲目。此即谓之「缘受有爱」。
  (九)取(upādāna)「缘爱有取」之取,是取著之意。爱为称为爱憎的盲目性激情,取则是继爱憎之念而起的强烈的取捨选择之行动。吾人对於喜爱而希望获得之物,必会欲取之为已物而努力而行动,对於憎恨厌恶之物,则会为捨离此而努力、行动。若爱憎之念为盲目而错误者,其所引起的取捨选择之努力与行动,亦应是错误的。此种错误的爱憎之念或取捨之行为,即被称为业,吾人的善恶行为(业)乃如此而产生。因此,爱与取二者,相当於十二缘起之最初的无明、行二支。
  (十)有(bhava)「缘取有有」之有,是存在之意。至於此存在之意义为何,在学者之间有种种说法。若依业报说考虑此存在之意,则有作为善恶行为的存在(业有),与作为此业之结果——苦乐等报果的存在(报有)二种。但学者之说,将十二缘起中之有,有作为业有者,有作为报有者,亦有作为包含业有与报有两种者,更有其他说法。然此时之有,既不是报有,亦不是业有本身,而是业有中之一部分。业,与十二缘起之行相同,而此行如前所述,可分为善恶的行为,及其行为经验被保存集积之潜在力。行是含有行为经验与行为经验集积的潜在力。但此处所言之有,则仅有潜在力之意,而不含行为经验。因为善恶的行为,是爱是取的缘故。取捨憎爱的爱与取的善恶业,集积而成的潜在力,即是有。吾人之现存在,是吾人过去的行为经验之集积,故吾人之现存在即是有。所谓吾人之人格、性格,亦即是有。因此,「缘爱有取,缘取有有」,即是指爱憎取捨之善恶业造吾人的人格与性格一事而言。而以现存在的人格为基本,规定吾人的未来。此事以「缘有有生」一语述之。
  (十一)生(jati)。「有」是规定其人之未来的素质要因,故说依有而有未来之生。此生可视为死后而来的来世之生,亦可认为是时时刻刻显现的其人存在的发生。即使是像吾人的认识或判断这样部分性的经验,若将此作为一种生,则亦被过去经验之总和的潜在力——「有」所规定,所左右。吾人之生为人,亦是由过去经验之集积的潜在性有而定。由以上种种之意义而言:「缘有有生」。
  (十二)老死( jara—marana)如所谓「缘生有老死等种种苦生」,由於吾人存在之发生,自然就向老死行进。老死与其说是指老与死之事实,不如说是指由老与死而引起的苦。而以老死一语代表吾人所受的一切苦恼。这种苦恼,是由错误的想法,错误的行动,逐渐演变而来的结果。将此事从心理的、生理的立场,作缘起关系式的追踪,即是十二缘起。十二缘起於其流转缘起,将以无明及渴爱为主要原因条件,依此集积错误的经验,因其为错误盲目的欲求与行动,故当无获得圆满结果之理,於是带来不安与苦恼的道理,做生理、心理的条件经过追踪,而加以说明。
    二、三世两重之因果
  上述之十二缘起,可视为短时间内所起之缘起关系,亦可视为是一生之缘起关系,更是亘二生、三生,或隔生之缘起关系。究竟属於那一种缘起关系,在原始经典中,未有确定之说法。想必是得以自由地解释。然及至部派佛教时代,十二缘起被解释为:系敍述过去世至现在世,更至未来世,即亘三世之因果关系者。即所谓:三世两重因果之十二缘起说,被视为十二缘起说之唯一解释。其后之大乘佛教,敍述十二缘起时,亦必定说明三世两重之因果。此可谓歪曲、误解原始佛教之缘起说。虽然如此,但将十二缘起解为三世两重之因果,於大小乘之长久佛教历史中,行之有年,故在此欲作概略之介绍。
  根据其说,十二缘起之中,无明与行二支,属於过去世,以此过去世之无明与行二支为原因,而於现在世呈现识、名色、六处、触、受五支为其结果。依此说而言,识是吾人之意识主体,最初宿於母胎时之结生识(受胎之胎儿最初的刹那意识)。因为识体担荷着业,从过去世至现在世、未来世,不断相继之故。而将自过去生移至今生之最初识体,称为结生识(patisandhi-vinnāna)。其次,名色者,是指在胎内发育的胎儿之心身。近代学者对十二缘起名色之解释,亦有受此胎生学说影响之解释。六处是指随着胎儿之发育,此胎儿逐渐具备之眼耳鼻舌身意之六根。如此胎儿至完全具备人体,始由母胎生产。触,是指胎儿被母胎生出,因根境识三者之和合,而产生感觉、知觉时之最初经验而言。此时,触以前之根境识,在此解释,并未合於十二缘起之中。受系指触之后所生的苦乐等之感受作用,故与前所说明者相同。唯此时,受乃被限定是男女达青春期以前的苦乐之受。
  如此观之,识、名色、六处、触等之一一解释与其缘起关系,与前所说明者,大相迳庭。至於为何有此种胎生学式的说明,是因为在阿含经中,已经有将十二缘起之识,作为结生识说明之经文之故。然而此乃为智慧低劣者,易於理解难解之缘起说,而以譬喻性的具体例加以说明者,且如此之说明,仅出现一次(注八),其他任何场合,绝对未有将识作为结生识加以说明。因此,将此譬喻性之说明,视为缘起说唯一之解释,是极为错误的。然採用识为结生识之俗说后,名色、六处、触、受等,亦被视为继结生识而起的生理、心理之作用,於此造成胎生学式的缘起说。在经典中,全然未见有说明名色、六处等为胎内之胎儿状态之经文,这仅是阿毘达磨时代的创作而已。
  总之,识、名色、六处、触、受五支,是从无明、行之过去二因结果的现在五果,而由此产生爱、取、有之错误行为。此三支错误的行为成为现在二因,而产生生、老死之未来二果。兹将三世两重之因果,图示如下。

  其中,过去二因之无明、行,相当於现在三因之爱、取、有,现在五果之识、名色、六处、触、受,相当於未来二果之生、老死。这应视为其名称虽不同,内容指的是相同的。
  以上就十二缘起于以敍述,不过,这是仅就苦恼生起发生的流转缘起加以说明而已,对於脱离生死流转之苦恼的还灭缘起,则全未涉及。关於还灭,在十二缘起说,只说无明灭故行灭……乃至……生灭故老死等苦灭,而未有具体的说明。而且其所说,例如无明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灭,若由经文之表面意义而言,有被取义为无明灭,则行与识亦完全灭之危险。然而,若无明灭则行与识等完全灭的话,吾人之行为与认识判断之作用,亦完全没有了,如此则吾人之存在亦被否定了。其实并非如此,乃是说,若无明灭,则由无明所引起的错误的行,与由错误的行所生的错误的识,就没有作用,并非连正确的行与识、亦消灭之意。灭去无明的圣者,其行、识、名色、六处、触、受依然存在,但此时应为没有伴随无明的行、识、名色等方可。
  在此仅就十二缘起之还灭缘起的经文;略述其取义方法,至於还灭之实际过程,则於次节再予详说。

注释

注一:例如巴利律藏、大品受戒篇、ye dhammā hetuppabhavā tesam hetum tathāgato āha,tesam ca yo nirodho,evam-vādi mahāsamano
注二:有关部派佛教以后之所有佛教,都将十二缘起解为低俗的三世两种因果之问题,希参照水野弘元[十二缘起说]。
注三:大正末期(民初)在日本佛教学者之间,对十二缘起说,究竟应依传统说解为时间性因果关系,或依释尊的根本立场及中论等,而解为无时间性论理关系之问题,展开一连串的论战。
注四:行(巴sańkhāra,梵samskāra)由语源上而言,是「共作」、「共作物」之意。此字除用於十二缘起中之「行」之外,亦作为五蕴中之「行」、诸行无常中之「行」使用。此中,诸行无常之行,如前已说明,一切生灭变化之现象皆称为行,乃是最广义的行。其次广义的是十二缘起的「行」,这是指吾人身语意一切行为及其经验之集积。五蕴中之「行」,在原始经典说明为意志作用(cetanā)这可能是行为之原动力在於意志之故,但实际上应将受、想、识以外的一切心作用含摄於此行中。在后世之部派佛教,不仅以心作用为行,亦将心作用以外之物质精神活动,或表示物心状态者,称心不相应行,而作为物心以外之存在。此意味之行,有生、老、死、得、命根、名、句、文等。
注五:根据中阿含二0一、嗏帝经、巴利中部三八、大爱尽经记载:渔夫之子嗏帝,入佛教出家,虽听闻十二缘起之说,亦不能正确的理解,而依从世间一般的想法,认为识是轮回的主体,是保持自己同一性,从过去世至现在世,现在世至未来世,轮回转生的实体,即主张识体即灵魂说,虽被诸比丘指摘其误,亦不捨此邪见,诸比丘往诣告佛,嗏帝乃被呼至佛前。佛陀详说无我的道理,令嗏帝捨去邪见,并说十二缘起的正确见解。
注六:例如巴利相应部三五、一0六等;杂阿含卷八(二一八经等)其他随处皆有。
注七:参照巴利相应部三五、一0七;杂阿含卷八(二一八经)等。
注八:长阿含一三(卷一0)大缘方便经、名色由识,缘识有名色,若识不入母胎者,名色无,无识无名色。巴利长部一五、大缘经。

 



下载DOC文档     微信分享

请常念南无阿弥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脱!

相关资料12条(站内相关文章:水野弘元)(五明学佛网相关文章:水野弘元)  

 水野弘元:原始佛教的特质 十、佛教的特质 

 水野弘元:原始佛教的特质 九、般若智慧与无我之实践 

 水野弘元:原始佛教的特质 八、神通奇蹟——三明六通 

 水野弘元:原始佛教的特质 七、修行道——三学 

 水野弘元:原始佛教的特质 六、实践修行论 

 水野弘元:原始佛教的特质 五、四谛说 

 水野弘元:原始佛教的特质 三、缘起说 

 水野弘元:原始佛教的特质 二、三法印、四法印 

 水野弘元:原始佛教的特质 一、合理性、客观性 

 水野弘元:部派佛教与杂阿含 

 水野弘元:中阿含经解说 

 水野弘元:增一阿含经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