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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仲容居士:《百法明门论》讲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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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法明门论》讲义 唐仲容 一、释名:“法”古又释为轨持。持谓任持自性;轨谓轨生物解。依今义解,法即事物之别名,一物即是一法,万事万物,即称万法。“百法”是心法八、心所有法五十一,色法十一,不相应行法二十四,无为法六的总称。此由《瑜伽大论·本地分》六百六十法提纲挈领而建立。“明”是智慧,“门”是门径,“论”是论著。此论是研究百法,进而通达一切法性相、生起种种智慧的入门论著,故称《百法明门论》。唯识法相学以此为阶梯,凡学佛者,亦当以此为究教入道的门径。 二、著者:世亲又名天亲,佛灭度后九百年左右,生于北印度富娄沙富罗(丈夫国)婆罗门族,名婆薮槃豆,华言天亲,其兄名阿僧伽,华言无著,精通大乘。天亲原学小乘,后因其兄无著劝说,舍小归大,造有《唯识二十》、《唯识三十》、《百法》、《五蕴》等论,建立唯识法相宗。 三、译师:玄奘俗名陈祎,唐初偃师人,十三岁入净土寺出家,贞观三年赴印度求法,遍游西域诸胜地,广学大小乘诸论,后止摩揭陀国那烂陀寺,师戒贤论师学“瑜伽”学。贞观十九年回长安,获梵本六百五十七部,得唐太宗支持,译出经论七十五部,一千三百三十五卷。他是中国古代最杰出的翻译家,也是沟通中印文化的一出色人物。 四、释论文: “如世尊言一切法无我”,此语是《百法明门论》一书的总纲。佛在大小乘诸经中皆言一切法无我之义。一切法指诸法性相、染净、有为、无为诸法。无我即是法性,小乘但言我空,说人无我;大乘言人法两空,说二无我。 “一切法者,略有五种”乃至“四所显示故”一段,总言百法位次,心法势力独胜,能生一切法以及能为一切法所依止,故居首位;心所为心助伴,故居第二;色法是心心所所变现的相,故居第三;不相应行法是前三法生起的分位差别,故居第四;无为法是前四法所显的性理,理由事显,故居第五。《成唯识论》依此五位百法建立唯识。义谓心法八识,是一切有为无为诸法的依止。虽诸有为法各由其自种生,无为法由有为法所显,而总不离识,以不离识义,说万法唯识。 心义古谓“集积”名心,指七转识熏习第八阿赖耶识,将其所熏种子集中存积在本识内;又“集起”名心,意谓第八阿赖耶识将其存积的种子遇缘生起转识及心所等现行法,故转识与本识皆可名心,而为心法所摄。 第一心法,即眼、耳、鼻、舌、身、意、末那、阿赖耶八识。依眼根(视神经)缘色境所起的识,名眼识。依耳根(听神经)缘声境所起的识,名耳识。依鼻根(嗅神经)缘香境所起的识,名鼻识。依舌根(味神经)缘味境所起的识,名舌识。依身根(触神经)缘触境所起的识,名身识。依意根缘法境所起的识,名意识。意是思量义,梵语末那,末那识恒审思量,执八识为我,故称为意,以意为根所起的识,故名意识。末那识与阿赖耶识相互为根,末那缘阿赖耶识执为自我,阿赖耶识梵语云藏,末那执藏识为我,与阿赖耶识本身能含藏诸法种子,以及诸法种子为其所藏的三藏义,是阿赖耶识的特点,故云阿赖耶识,华言藏识。如是八识合而为一心,一心分而为八识,故云心法。八识各有其相应的心所,对心所言,八识皆为心王。诸识之间,可总名心,可总名意,亦可总名识。然据各有的特点来说,前六识名识,末那识名意,阿赖耶识名心。眼等前五识的活动是感性认识,意识的活动是理性认识,阿赖耶识是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所依的根本,是感性理性认识功能种子的储存所,故又名根本识和一切种子识。末那识外为意识的根,内为本识的根,是诸识出入的通道,是六转识与根本识连络的枢纽。八识虽各有体用,不能说为是一,但又密切关联,不可说为非一。此如一株大树,阿赖耶识象树的根,末那和意识象树的主干,前五识象树的枝叶花果,各有各的特点不一,但又总是一个整体,密切关联而非异。 第二“心所有法”至“不定有四”一段,总列六位五十一心所法,心所对心王而言,心所如臣,为心王的助伴,是心王所有的法,故名心所有法。心王起时,心所有法必相应而起,故又名相应行法,行字是说心所法属行蕴的一部分,故名相应行法。 (一)遍行心所有作意、触、受、想、思五种,遍与三性、八识、九地、一切时相应,而以遍与八识相应为主得名。作意是作动其心,令由种起,引趣自境;触是心上有一种力量,使心心所与境相触;受是领纳或顺或违的境界,引起苦、乐、舍的感受;想是于境依名取相,分析事理;思能令心造作,起种种业,审虑决定二思属意业,动身思属身业,发语思属语业。此遍行心所是心由知到行的整个过程,作意、触、受是感性认识;想是概念活动,是理性认识;思是由理性认识引起行动,也就是从理论到实践。在实践的基础上又由作意引起触受的感性认识和想的理性认识,而由达到进一步的实践。由此知与行的反复相互引起,而形成人类知识活动的无尽长河。 (二)别境心所有欲、胜解、念、定、慧五种,此五种法各由其相互区别的特殊境界而起,故名别境。欲就是希望,是依可乐境起;胜解是对某事某理坚决相信,认为是如此,而毫不怀疑,依决定境起;念是于曾习境明记不忘,为定所依;定梵语名三摩地,旧云三昧,是心于境专注不散,依所观境起;慧是拣择谛理,思维性相,依所观境起,亦可说依定境起。 (三)善十一者: (四)根本烦恼六: (五)随烦恼有小随烦恼、中随烦恼、大随烦恼三种。小随烦恼十: 中随烦恼二: 大随烦恼八: (六)不定心所四: 此六位心所,遍行是一般性、经常性的心理现象;别境是特殊的心理现象;善心所是道德性的心理现象;根本烦恼和随烦恼是非道德性的心理现象;不定心所是不定性的心理现象。此诸心所随其所应,与八识心王或多或少地作其助伴。在缘境时,心王缘总相,心所缘别相,是最卓越的佛教心理学。它说明三个问题: 第三、色法十一:色即当于现代所说物质。 第四、心不相应行法:“行”谓行蕴。行蕴有二法,一是与心相应的心所有法,二是不与心相应的法。为区别与心相应的行蕴中法,故立心不相应行法。 第五、无为法:诸法的空理,无有生灭变异,不同有灭之有为法,故名无为法。此有六种: “言无我者略有二种”一段,显一切法相当体即空,空即法性二无我理,回顾上文,总结全书。“补特伽罗”华言数取趣,有情死此生彼,流转诸趣,愚夫执此中有常一之法,即人我执;其实流转诸趣只是业果前后相续,非断非常。又人之生命为五蕴和合所成,故非是一,非常非一,安得有我?是为人我空。一切诸法皆从缘生,无有定性,故非实有,是为法我空。凡夫于无我个体人执有种种实我,于无实体上执有种种实法,是谓之迷。于无我个体上通达无我,即破我执,于缘生无有实体法上通达法空,即破法执,我法二执既破,即见人生和宇宙的真实相,是之谓觉。自觉觉他是修佛道,觉行圆满,即成如来,证大涅槃,成大菩提,是谓大觉,梵语称为佛陀。通达此中道理,即抓住佛法、学佛以及成佛义的实质,而生起种种智慧,是之谓“明“,真正懂得百法,即能通达诸法性相,而获得正智,故此论是通达诸法性相,生起正智的入门宝典。 |